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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成都63名出租车驾驶员遭处罚!原因是……


自2019年2月起

成都市常态化开展

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

在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大打击

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如车内外卫生状况差

驾驶员不文明行车

在车内吸烟或行车时拨打

接听电话

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

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出现拒载、绕道、议价

强迫组合乘客

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

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并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同时 

执法总队抽调执法人员加强

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

按照不定时工作制

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执法力量

使从严整治出租汽车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4月1日至4月15日

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

63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用一则案例

来看一下驾驶员的什么行为被重罚!


车内监控加装开关

驾驶员违规被重罚

4月2日晚23时左右,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机场大队接到乘客夏女士投诉,其乘坐的川ATV3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当晚,夏女士从T2航站楼站乘坐出租汽车前往双流区东升镇一处酒店,上车后驾驶员钟某“善意”告知目的地在郊区需要加收50%的车辆返空费,大概费用要100多元。行驶途中,夏女士用手机查询发现,到目的地实际距离不足6公里、所需费用在20元左右,于是质问驾驶员钟某,钟某辩称“嫌贵就不要坐出租车了”,发生争执后,夏女士下车换乘其他车辆前往目的地。


执法人员根据乘客线索、运用技术手段锁定了当事车辆,随后通知钟某驾驶当事车辆到大队配合调查,在进行车辆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车内藏匿着一个可以控制车辆车内监控设备的开关。在后续调查中,钟某承认为了违规行为不被监管,在车内私自安装了可以控制监控设备运行的开关


经核查,当事驾驶员钟某在驾驶川ATV36*号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监控管理和通讯设备的违规行为属实,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十三)项,对钟某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暂扣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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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交通运输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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