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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2019年度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出炉,杭州法院占俩!

杭州中院 2021-04-30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今天推出。此次入选的十个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均为人民法院报2019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




杭州法院有两案成功入选!分别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件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和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同业竞争者恶意投诉淘宝店铺案。


全国首件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



案件回顾:认为“小猪佩奇”形象被盗用,该动画形象著作权所有人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将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形式,公开宣判了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判决被告两公司赔偿共计15万元。宣判后,被告嘉乐公司提出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原文链接: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卫球





专家

点评


    全国首件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体现了涉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优化外商营商环境。《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涉外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是国际公认的基本法律原则。中英两国同为《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小猪佩奇动画是艾贝戴和娱乐壹两家跨国公司所享有的相关著作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小猪佩奇动画是艾贝戴和娱乐壹两家跨国公司拥有的美术作品,曾先后在美国和中国申请著作权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其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依法受保护。本案中,涉案两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与小猪佩奇有关玩具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该案判决结果彰显了我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的司法理念,也表现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值得关注的是,不同种类的销售者对于所销售的不同商品所承担的审查义务不尽相同,电商平台与平台内销售者所承担的知识产权注意义务也不相同。如何构建起清晰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合理注意规则,仍有待深入研究。




同业竞争者恶意投诉淘宝店铺案



案件回顾:江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商标证书向淘宝公司投诉了同业竞争者王某经营的淘宝店铺。该恶意投诉行为导致王某淘宝链接被删除,且受到降权处罚。王某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某赔偿自己因商品链接被删除造成的经济损失8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法院认定江某的恶意投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江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10万元。


原文链接: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首例恶意投诉案今日宣判!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杨立新






专家

点评


    对恶意投诉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本案例的核心问题。这就是,同业竞争者应当尊重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不得侵害其他同业者的合法权益。恶意投诉同业竞争者,通过变造权利凭证,谎称被投诉的产品存在侵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准则,损害了原告正当商业利益,当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这种恶意投诉行为以民事责任予以制裁,是维护经营秩序和诚信道德所必须。故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判决值得称道。这个案件还有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恶意投诉,与刑事犯罪中的虚假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诉讼,都具有相同的恶意性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恶意投诉者应当看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制裁这种恶意行为,差别只是一步之遥,如果继续恶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就有刑事责任等着他了。第二,千万不要认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网络空间是法外之地,可以任意而为。只要实施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不论在哪里都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交易领域的诚信秩序所必须,任何人切记不得任意而为。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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