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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陆续复工,“法律指南”请收好!
编者按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企业将有序复工。为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前后与劳动者的关系,2020年2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企业复工、劳动者工资待遇发放、企业减负等问题作了系统原则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依法防控、有序防控的职责,积极倡导企业和劳动者凝心聚力共克时艰,我们根据《意见》规定的最新内容,结合实际,就此类问题予以解答,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3个民商事法律问题解答(点击蓝字可查阅)的补充。
一
企业依法有序复工
1、根据政府统筹安排,符合政策规定并依法履行报批义务。2、避免人员聚集,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灵活用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3、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
二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倡导协商处理优先
企业是劳动者的家,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疫情当前,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息息相关,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优势,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前提,鼓励企业与职工携手共渡难关,协商处理企业复工、劳动待遇等问题。
相关文件:
1、《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网站)
网站链接: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2002/t20200207_358328.html
2、《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网站链接:http://jxj.hangzhou.gov.cn/art/2020/2/7/art_1692685_41884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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