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审结用时7天,为当事人复工按下“加速键”
“法院真给力!一周的时间,官司就打完了,我这就去复工!”2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7天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急于复工的当事人激动不已。
2019年2月3日,萧山的李某借给了朋友邵某3万元应急,并约定于当年7月底归还。但约定日期到了后,在李某数次催讨下,邵某仍分文未付。
“我是03省道拓宽这个市政工程某一分段的实际承包施工人,现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了,我想把钱凑起来买施工材料,赶紧开工。”今年2月21日,李某带着借条,向萧山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邵某返还相应借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考虑到当事人急需开工,萧山法院当即予以立案。
“这是一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它的标的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因为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确定该案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立案后第二天,法官立即通知被告,向其送达了传票、原告起诉状、证据副本等,对其释法讲理。经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被告明确其对该借款并无异议,并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
根据相关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告知放弃答辩期间、举证期间的法律后果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开庭审理。因此,为快速审结这起案件,法官征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后,将开庭时间定在2月27日。
开庭当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萧山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7天。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该工作开展以来,萧山法院已使用电子送达适用案件数248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128件,公告送达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立案19件。
杭州两级法院将继续用好改革试点法院的红利,努力以试点促示范,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将繁简分流改革贯穿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中,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萧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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