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4月7日,杭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意见。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斯金锦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浙江、杭州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总书记亲临浙江、杭州考察指导,并提出“浙江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全市法院要始终牢记嘱托、不负厚望,铭记重任、勇担责任,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谋划思路举措,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新要求新定位,深入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要对标对表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省市委部署,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系统学习、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关于精准防控的各项要求。
要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继续做好法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从快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三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复工复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要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广泛听取、帮助解决企业司法需求;要全面排查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作用,主动作为,全力化解;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衡平”的司法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四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持续深化“五水共治”“五废共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认真落实《关于为数字经济第一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全面服务保障“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
五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要继续坚持不懈抓好诉源治理工作,继续推进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微法庭”建设,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着力提升司法队伍核心战斗力,全方位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牢牢把握“严”的总基调,始终扭住制度管理关键,充分发挥“四责协同”机制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各项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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