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法院执行工作怎么干?杭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说了“四个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州两级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防疫与执行并重,两手都要硬、两仗都要赢。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在促进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稳定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6月9日,杭州中院举行“善意文明执行 助力六稳六保”新闻发布会。杭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毛煜焕发布今年以来执行工作,特别是善意执行工作情况。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三处处长俞春伟发布杭州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助力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数 据
今年1-5月,杭州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9134件,同比下降15.93%;执结案件33586件,同比下降19.18%。执行收结案仍居全省第一。执行到位金额95.12亿元,同比上升31.48%。全市法院共拍卖标的物2220件,成交额39.59亿,溢价率118.59%。
执行“四个度”
No.1
拓展宽度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杭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1号文件),成立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压实38个职能部门参与执行联动的责任分工,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印发《关于在执行中实施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明确拟终本案件要开具律师调查令,否则不予结案。今年以来,杭州法院发出1079份律师调查令,授权代理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
数字赋能执行工作
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杭州中院推行不动产查、解封登记智慧化协同办理,江干法院试点通过城管停车收费系统网上查扣被执行人车辆机制。全市法院试行无纸化执行,杭州中院积极推动“慧执行”移动终端落地,依托“城市大脑”进行大数据共享和网上查控。探索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
借助社会力量
探索开展执前督促履行,杭州中院出台《关于开展执前督促履行的实施意见》,对适合执前督促的案件,立“督”字号,由有经验的调解员、公证员及执行员等进行督促,督促不成的进入执行程序。今年以来,杭州法院共登记督促案件4405件,督促履行395件。
No.2
巩固力度
依法强制执行
加大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380件,执行到位金额7737.27万元,司法救助56人,司法救助金额134.94万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1559件,执行到位金额3867.25万元。高度重视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杭州中院执行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到位金额近36亿元,创历年来单个案件执行到位标的最高纪录。
加大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
加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杭州中院专门开发“案款发放平台”,当事人在全国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法院短信,即可到就近工商银行领款。该做法去年被列入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采取罚款措施8870件次;违法制裁率35.38%,同比上升10.59%。其中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3件64人,法院判处4件7人。
No.3
彰显温度
善意文明执行
精细化实施财产保全
坚持“谦抑、审慎、善意、衡平”原则,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能够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的,尽量不“死封”“死扣”雪上加霜,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为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做到“四个一般”,一般先查封主债务人的财产,一般不“死封”被保全人的机器设备,一般不冻结其基本账户,一般仅冻结支付宝账户余额,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精准采取限制消费和失信惩戒措施
将信用惩戒的着力点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今年以来,对28082人限制消费,同比下降22.69%;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168人,同比下降20.9% 。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和专用物资,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试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
杭州中院出台《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细则(试行)》,试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及时将修复情况推送给市信用办更新“钱江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对646家企业和3376个个人进行信用修复。
强化应用执行和解制度
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无法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为被执行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或者限制消费措施前,根据案件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立审执破”协调配合,畅通执行移送破产工作渠道,充分发挥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帮助企业及时走出困境。全市法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153件,受理执转破案件79件,涉及执行案件1392件,涉及执行金额 30.26亿元。建德、富阳法院试点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为“诚实而不幸”有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家解困松绑。
No.4
把握准度
提升执行干警核心战斗力
开展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
解决个别案件的执行不力、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专门制定方案出台措施,力求实现“五个更加”,即司法理念更加正确、执行办案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更加到位、干警综合素质提升更加明显、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明显。
加强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
按照最高法院要求,有效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注重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其在指挥协调、事项委托、案件管理、数据分析、检查督办等方面的功能性作用。杭州中院在全国首次运用最高法院“移动执行”平台与天津二中院进行“云会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执行局局长孟祥在最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观摩指导。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
扎实开展最高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省高院“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治、一案一警示”活动。持续开展“四提一争”活动,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专业素养、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提高克难攻坚能力,争当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的标兵。
购房人拿回千万房款,企业避免列入失信名单,法院“执前督促程序”释放的善意文明值得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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