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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康”重整、“船牌”复活……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2019-2020)

杭州中院 2021-07-28

3月31日,杭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审结),其中9例破产重整,1例破产和解。



01

“祐康系”企业合并破产案


案例索引

江干区法院(2018)浙0104破3号

关 键 词

“整体合并+部分重整”  破产不停产

背景事实

“祐康系”企业主要生产冷冻制品、饮料、食品原辅料及冷饮品等,是国内著名的食品生产商,在江浙区域具有广泛知名度。“祐康系”企业在从食品向房地产、养殖、连锁、电商等领域迅速扩张中,对市场形势预测把控不足,导致资金紧张。2015年始,受房地产业务、部分版块投资业务拖累等影响,“祐康系”企业陷入资金链困局,爆发危机。

审理经过

2018年9月,江干法院裁定“祐康系”10家企业合并破产。“祐康系”共接受债权申报977笔,裁定确认债权35.1亿元。2019年1月,“祐康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2019年12月2日,经公开竞价,确定重整投资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后经法院裁定批准。2020年12月,重整投资人按约支付全部重整对价款,重整资产控制权移交完毕。自此,祐康品牌得以挽救,600多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得以保留。

工作实效

该案采用了“整体合并+部分重整”和 “反向出售”的重整方式,将“祐康系”10家企业分为重整主体和清算主体,涉及食品版块继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无形资产通过转让、增资等方式集中归拢至重整主体,以该主体启动重整程序;所获对价款及其他资产处置款项归于清算主体,集中清偿10家企业的债务。该案是在破产程序中保留有效生产力、维持职工就业的典型案例。祐康食品公司在经历了2015年的短暂停产后,及时复工,生产经营逐渐恢复。


02

“中都系”企业合并重整案


案例索引

余杭区法院 (2014)杭余商破字第4号

关 键 词

公开招募竞价 资产价值最大化

背景事实

“中都系”企业主要涉及酒店、百货、房地产、金融投资等行业,分布于杭州市余杭、上城、临安等地,是杭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型企业。201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跑路后,“中都系”陷入瘫痪,19家企业大部分停业。

审理经过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余杭法院陆续受理“中都系”19家企业破产清算案,涉及债权人1100余户,申报金额31.6亿元,职工债权559笔1992万元。“中都系”企业的资产主要为住宅、商铺、酒店、在建工程等,期间房地产市场行情整体上扬,陆续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接洽重整事宜,企业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希望。余杭法院裁定案件转入合并重整程序,并就重整涉及的项目续建、资产处置、投资者引进等事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在第一轮竞价产生的重整投资人违约后,余杭法院指导管理人及时启动第二轮、第三轮投资人招募竞价工作,从收购意愿、资金实力、发展规划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引进有实力、有信誉的投资人,最终以25.3亿元的成交价顺利产生企业整体重整投资人。2019年7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合并重整程序。

工作实效

“中都系”企业合并重整案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重整投资人,妥善处理重整进程中的违约事件,通过多次公开竞价,最大程度实现企业的重整价值。最终,普通债权清偿率由清算条件下的不足10%提高到65%以上,有力维护了债权人利益。


03

东南船牌日化公司重整案


案例索引

萧山区法院 (2019)浙0109破4号

关 键 词

中华老字号挽救

背景事实

浙江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东南化工总厂,2000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被商务部及浙江省商务厅授予“中华老字号” “浙江老字号”,其“船牌”日化洗护产品在行业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2015年开始,因担保链、资金链断裂,船牌日化公司面临诸多诉讼及执行案件,2017年该公司逐渐停止经营。

审理经过

2018年10月,萧山法院裁定受理船牌日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鉴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的“老字号”品牌市场影响力及商誉等无形价值无法变现处置,为实现无形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率,2019年9月,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开展了投资人招募工作。9月26日,在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主席的监督下,管理人通过遴选程序确定了投资人,现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后,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权人组均100%同意;普通债权人组同意户数及债权额比例均超过82%。2020年10月,法院裁定批准船牌日化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工作实效

船牌日化公司破产资产类型少且价值低,如果按破产清算程序处理,相对简单、风险也低,但债权人清偿率低,尤其是无法实现公司经营了几十年的“中华老字号”及“浙江老字号”的商业价值。在投资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出资人的配合下,该案在清算转重整程序以及提高重整效率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实现了程序快速推进,成功挽救了具有营运价值的老字号企业,普通债权清偿率大幅提升。


04

国丰纸业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索引

富阳区法院 (2018)浙0111破38号、(2019)浙0111破1-13号

关 键 词

疫情期间 引导协商 共渡难关 

背景事实

国丰纸业及其关联企业破产案涉及14家公司。因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等原因,国丰纸业公司陷入债务危机。

审理经过

2019年1月,富阳法院裁定国丰纸业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经调查分析14家公司的类型、产业前景、资产结构、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富阳法院指导管理人确定分类处置方案,对其中具备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前景的3家公司予以重整,其余11家公司予以破产清算。按照《重整计划》,投资人应于2020年3月底前交纳重整投资尾款2050万元。因主营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投资人资金困难。在此情况下,富阳法院积极引导投资人与债权人协商,由投资人充分说明情况,稳定预期,争取理解和支持。最终,债权人委员会线上表决,一致同意投资人延期一个月支付尾款,并免除逾期付款违约金。2020年4月20日,投资人按期将重整投资款全额付清。2020年6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法院裁定终结破产重整程序。

工作实效

国丰纸业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是破产审判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针对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重整计划执行问题,引导双方充分协商、共渡难关,取得了各方共赢的效果。


05

爱佳玻璃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索引

建德市法院 (2018)浙0182破15号

关 键 词

破产不停产 企业转型升级 互利共赢

背景事实

爱佳玻璃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高硼硅制品及中空高硼硅玻璃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负责人陷入债务纠纷,无心经营导致管理不善、产品瑕疵率高,销售收入持续下滑。2017年12月,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止,厂房及设备均由案外人租赁使用。

审理经过

2018年7月,建德法院裁定受理爱佳玻璃公司破产清算。为防止公司破产后,生产线封存、机器设备贬值、技术人才流失等问题,经征求各方意见,建德法院指导管理人确定“破产不停产”工作思路,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由承租人整体租赁维持企业有效产能。2018年10月,爱佳玻璃公司机器设备、厂房等主要资产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考虑到爱佳玻璃公司具备产业维持和提升的空间,建德法院及时调整思路,指导管理人加大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洽谈力度,主动上门走访意向投资人,做好相关法律和政策宣讲,帮助意向投资人消除顾虑。在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经营方案完成可行性审查后,建德法院裁定该案从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2019年10月,《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爱佳玻璃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各组表决赞成率均在90%以上。

工作实效

爱佳玻璃公司破产重整案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挽救困境企业,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各方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重整成功当年,爱佳玻璃公司生产总值6000万元,同比增长70%,出口交货值翻番。爱佳玻璃公司投入技术改造资金1500万元,生产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06

京庐实业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索引

桐庐县法院 (2018)浙0122破2号

关 键 词

“烂尾楼盘”续建式重整

背景事实

杭州京庐实业有限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负债率高、资金链断裂、利益纠纷复杂、诉讼案件多、有效资产被查封冻结等原因,导致其开发的桐庐翡翠城项目“烂尾”将近十年。

审理经过

2018年,桐庐法院裁定受理京庐实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按照项目续建方案要求,全面梳理项目情况,摸排、解决续建障碍,公开招募续建投资人。因项目停工已近十年,整体社会评价颇为负面,市场信心严重不足。管理人将可能重整的优势、合作模式的优势、项目本身条件等情况向意向投资人作了充分披露,最终确定由当地一家建筑企业垫资对翡翠城项目进行续建。项目运行稳定后,在法院指导下,经债权人同意,该案启动清算转重整程序。2019年11月,重整计划草案顺利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此后,京庐实业公司在法院与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要求,有序开展工程建设、公司运营和房屋销售等一系列工作。

工作实效

该案针对“烂尾楼盘”实际情况,由债权人会议决定了续建处置思路,并通过公开程序招募到续建方,在管理人监督下完成续建事项,充分尊重债权人意愿,完成程序转换。所涉楼盘续建完成后,显著增加了债务人财产价值,又通过严格认定真实购房户身份、依法处理以房抵债问题等,最终使普通债权清偿率比清算程序提升20个百分点,充分维护了债权人利益。该案顺利办结,既有效化解了债权人的多年信访,又有利于城市发展建设,办案效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07

“杭宝系”企业合并重整案


案例索引

余杭区法院 (2018)浙0110破1、2、10、11、22号

关 键 词

裁定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化解“两链”风险

背景事实

浙江杭宝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杭宝系”公司系生产薄膜、胶带、管材等产品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薄膜、胶带生产线,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2016年起,因与经销商之间的诉讼争议,企业面临资金紧缺并陷入危机,为5家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亦面临“两链”风险。

审理经过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余杭法院陆续受理“杭宝系”企业破产清算案。“杭宝系”债权人近200户,债权金额约8亿元。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对外股权投资等,价值约2.44亿元。为挽救企业,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避免为“杭宝系”公司担保的企业陷入财务危机,2019年2月,余杭法院裁定案件转入合并重整程序。通过重整招募程序,及时选定重整投资人并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除出资人组以外的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经多方协商,出资人组二次表决仍未通过。法院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完备、程序合法,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备可行性,能够挽救“杭宝系”公司,使企业获得重生。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成员,其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清偿利益,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法院遂于2020年11月裁定强制批准“杭宝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

工作实效

在“杭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中,余杭法院审慎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公司的核心技术薄膜生产线得以保留并持续正常生产,并实现全体债权人公平、及时、最大限度受偿,普通债权清偿率由清算条件下的1.1%上升至8%。此外,该案重整成功也化解了“杭宝系”公司担保方的债务危机,有效防范企业“两链”风险蔓延。


08

南一堂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索引

西湖区法院 (2018)浙0106破8号

关 键 词

“壳资源分离”重整 集体土地上房屋盘活利用

背景事实

杭州南一堂御池山庄有限公司主营旅游度假业务,其在承租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了各类度假用房。由于公司涉及民间借贷及担保纠纷,资金链断裂,涉诉涉执行案件数量众多,该公司逐渐停止经营。

审理经过

2018年7月,南一堂公司经西湖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南一堂公司名下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法在淘宝网等公开平台上进行正常挂拍,核心资产处置遇到障碍。为提高债权清偿率,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经多方沟通,提出分离式重整、剥离式清算的“壳资源分离”重整思路。即通过将公司债权债务剥离至新设立的承债公司后,对南一堂公司壳资源进行招募战略投资人,以投资人收购公司股权的方式,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对承债公司继续进行债务清理。根据该思路,管理人开展了投资人招募工作,通过遴选程序确定了投资人。2020年2月,西湖法院裁定对南一堂公司进行重整。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获得高票通过。2020年3月,西湖法院裁定批准南一堂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工作实效

该案创新运用“壳资源分离”重整模式,保留集体土地上房屋资产(即“壳资源”)进行重整。投资人通过取得南一堂公司壳资源权利,解决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处置难、过户难问题,最大限度盘活了债务人企业的资产,普通债权清偿率大幅提升。


09

恒信粉体科技公司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索引

建德市法院 (2020)浙0182破2号

关 键 词

破产便利化、信息化 企业快速重生

背景事实

恒信粉体科技公司主营金属粉末加工,系一家转制而来的福利性企业,持有相关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由于盲目扩大投资、民间借贷资金成本高等原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负债达1.2亿元。

审理经过

2020年3月,建德法院裁定受理恒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前期审计和调查走访,综合考察恒信公司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等因素,建德法院确定该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在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中,某新型材料公司以最高价3700万元成为重整投资人,超出重整资产评估价1100万元,溢价率达42.3%。2020年5月,建德法院裁定对恒信公司进行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模式, 10名债权人现场参会,95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在线参加。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5月,建德法院裁定批准恒信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建德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召集税务、环保、经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落实解决该公司在固废处理、信用修复、税收优惠政策及残障人士就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工作实效

该案从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裁定批准,历时62天,实现了生产要素及时盘活。案件审理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充分保障债权人知情权和程序参与权,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是法院推动办理破产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10

慧尔钼业公司破产和解案


案例索引

临安区法院 (2020)浙0112破10号

关 键 词

破产和解  保留企业运营价值

背景事实

杭州临安慧尔钼业科技有限公司系临安一家生产、加工、销售钼、钨金属制品的企业,于2007年设立。因涉及担保债务导致资金链断裂,慧尔钼业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生产、销售业务,转而以代加工维持运营。

审理情况

2020年6月,临安法院裁定受理慧尔钼业公司破产清算案。慧尔钼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11件,标的金额773万元。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27家,金额2917万元(含金融债权一家550万元)。案件受理时,公司尚在生产经营,职工15人。经审计,慧尔钼业公司资产约400万元。预计在破产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经评估,慧尔钼业公司核心生产技术专利及商标,具有一定价值,且客户和销售市场稳定,继续经营更符合债权人利益。考虑到债务人本身有恢复生产经营的意愿,法院指导管理人与部分主要债权人进行沟通,拟定破产和解工作思路。2020年8月,《和解协议(草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和解协议》,抵押权人同意550万元贷款予以续贷,续贷期限不少于3年;普通债权清偿率50%,三年内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利息部分以及慧尔钼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夫妻个人的担保责任均予以豁免。

工作实效

该案审理中,临安法院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破产和解制度协调各方利益、保留企业运营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恢复生产、重获新生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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