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军:我在法院当法警|学英模 当先进
2021年,杭州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警务科科长周荣军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是杭州法院300多名法警中唯一的一名。从警19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荣获全国性荣誉,但是当同事开玩笑地恭喜他时,周荣军的回应还是显得生涩:“难为情,难为情。”
不习惯被围观,不习惯成为别人讨论的话题,即便是“好事情”。
建党百年的国庆节前夕,杭州中院举行升旗仪式。周荣军作为护旗手和兄弟们一起为全院干警呈现了一场令人难忘的升旗仪式。“我们的法警太帅了!这步伐、这手势,就跟天安门的护旗手一模一样,太激动了!”第一次观礼的小姑娘们一遍遍刷着视频啧啧称叹。
周荣军已经记不起这是他第几次执行升旗任务了,在这片熟悉的场地上,从哪个位置起步,走多少个正步,到什么位置转身、上台阶,这几乎是下意识的肌肉记忆,但是每一次重复,依然心潮澎湃。
其实,在重大节日执行升旗任务,对周荣军来说,只是他工作中非常小非常小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却是他和兄弟们被“看见”的“高光时刻”,是同事们会津津乐道的难忘瞬间。
工作后,周荣军通过自学完成了本科学业,还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年岁见长,经事见多,作为法警,19年如一日地扎根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重复是必然。当初一起执行任务的兄弟,有人选择换个岗位挑战自我,通过司考、法考后努力向法官助理、员额法官转行,挑战另外一种职业。
你想过体验另外一种生活么?
周荣军想了想说:“每个岗位都要有人做,我这个人不善表达,但耐得住寂寞,我的性格适合干这个。”朴实的言语,折射出一名司法警察对司法警察事业的执着与热爱。
在法院当司法警察究竟是怎样的体验?下面是周荣军的讲述。
#01
我们的任务是让被告人按时、安全地出现在法庭上。
押解被告人按时参加庭审、保障庭审安全是司法警察的一块主要工作。通常,“按时”两个字没有难度。但有时,会非常难。
有一次,我负责押解一起灭门案的被告人上庭受审。这个被告人人高马大,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家,是个穷凶极恶的人。提审换押之前,我们已经向法官和看守所的管教详细了解了他的健康状况、情绪状况等。按照我们的经验,这样的人通常是亡命之徒,自知罪责难逃,有时会呈现出比较极端的状态。为了避免意外,我和搭档一刻也不敢松懈,上好戒具后,一路上与被告人贴身坐着,时刻关注并控制着被告的一举一动。被告人的情绪非常平稳,只是有点“事多”:行车过程中,他小心翼翼地表示,反铐他很不舒服,问我们是不是可以前拷;中途还提出要上厕所、要喝水等。我和搭档在狭小的空间里严格按照押解制度的规定谨慎地处理着他的要求。
押解是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通常从看守所到法庭的路程在一个小时以内,但有的被告人在押解过程中对同案犯的检举怀恨在心,会找机会伤人;也有的被告人会“求死”,想方设法通过伤害自己来逃避审判、逃避惩罚;也有法警兄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受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还好,庭审结束后,我们完好地把被告人“还”到了看守所。
我一直觉得,这是一次还算顺利的押解。直到,我后来再去看守所。
被告人的管教恰好是我的警校同学,他私下告诉我,回到看守所后,这个人不停在念叨押解路上的细节,想要寻找脱逃的机会,只不过几次“试探”后觉得没戏,只好放弃。
我想想觉得很后怕,又为自己的谨慎感到安慰,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次有惊无险的押解。
“把被告人带上法庭”“请法警把证据呈上来”“把被告人带下去”……法庭上,我们依照法官的指令,面无表情地坐着、站着或者传递证据,但是脑子一刻也不敢松懈。每一次庭审顺利完成,把被告人安全还给看守所,才能真正松口气。
入警19年,我的年终总结看上去很平淡,刚开始会数一数执行任务的次数,后来承担的杂事多了,要管装备、制定每年的训练计划、负责全市法院法警的警衔授予和晋升等,执行具体任务次数也就不数了。有时我会写“圆满完成日常工作”,有时我写“今年平安度过”,这种不算出彩但是也不出错的状态,大概就是我和大部分法警兄弟的真实生活写照吧。
#02
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我们是团体第一。
2016年,省高院举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尖子选拔赛,我有幸代表杭州支队参赛,同时承担杭州支队代表队的会务保障工作,在比赛中取得了射击个人全省第二名、全能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当时我已经37岁,总觉得不再年轻,但比赛结果鼓舞了我,给我波澜不惊的生活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让我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年轻小伙。
下半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拉开帷幕。8月初,我被省高院法警总队选拔进入大比武浙江法院代表队。在长达5个月的赛前集训中,我克服工作、家庭以及脚踝扭伤的困难,做好表率,积极参训,并利用训练的休息日,完成了支队日常警务警政工作。在11月的大比武中顽强拼搏,最终以主力队员的身份参加所有科目的比赛,努力拼搏、奋勇争先协同队友代表浙江省高院取得了团体全国第一的好成绩。
训练中…
2016年,我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标兵”,还荣立个人二等功。这是我的“高光时刻”吧,应该说是我们所有参赛人的高光时刻,也是浙江法院所有法警的高光时刻。
#03
法警工作一个人是完不成的,得兄弟们一起上。
司法警察是个特别讲奉献、讲配合的工作,法庭上我们要配合法官的节奏,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法庭外,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做好警力的调配,执行任务时也要仰仗与搭档的默契配合。警队里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但更多时候是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兄弟的英雄集体。
近年来,杭州的涉黑涉案案件、P2P案件等涉众型案件增多,被告人人数动辄十余人甚至数十人,对警务保障工作是个挑战。2019年,杭州中院在桐庐法院开庭审理有59名被告人的诈骗、非法经营一案,庭审持续4天,被告人分散在3个看守所,按照工作要求,一个被告人需要两名法警押解,这样的任务,没有协调配合怎么行?
庭审前两周,我就在制定警务保障预案,后经支队领导全力协调,最后从全市法院9个法警大队中抽调人员来保障这一个庭审。在庭审询问过程中,我们就要根据庭审节奏安排好被告人的换押问题。被告人来早了,聚集在场地原本就不大、羁押条件有限的法院,会增加被告人的串供、脱逃风险;来晚了,会影响庭审的节奏,让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停下来等被告人就不合适了。这里的细节就需要提前沟通、协调,才能保证庭审流畅,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
我是个集体主义者,我相信集体的力量。平时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是来不及沟通的,搭档的眼神递过来,手势刚作出,不用说话,我们彼此心领神会一起采取行动,这种感觉很踏实,是长期共事形成的默契与信任。
法院里的每件工作都需要人去做,领导经常跟我们说的一句话是“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这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不管支队是否组织,我每周都保持一定强度的训练,保持体力和体能,保持身材,这既是工作需要,也是我的个人习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是重要时刻,我时刻准备着,就像入警誓词中说的那样“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法院司法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司法警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作者:王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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