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一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查询的公告
关于“黄金一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查询的公告
石明旭、洪昌志、徐欣强、罗献忠、吴钰佳等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为(2019)浙01刑初1号,平台公司为浙江慕峰远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黄金一号新疆冰川水”,以下简称“黄金一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就生效的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为及时清退案款,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现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告示,受损集资参与人可线上查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查询对象
“黄金一号”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查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8日。
三、信息查询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受损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本次信息查询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涉众案件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不接受线下来访查询。
四、信息查询内容
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受损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
五、信息查询操作流程
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若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本人不会操作手机的,由其监护人或家人协助完成,但须本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按钮“执行服务”-“涉众案件”,跳转至“涉众案件管理平台”页面;
第三步:点击案件信息查询确认按钮,根据提示拍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传,点击“校验身份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四步:显示“黄金一号”案,点击案件右侧箭头按钮,进入案件信息页面查看个人信息及受损金额。信息查看完毕,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信息查询。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查询到的受损金额为集资参与人投入金额减去支取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已经刑事判决确认。
2.查询期满后,本院将及时推进案款清退工作。最终的清退金额以刑事判决确认的受损金额按统一比例确定。具体事项,请关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信息。
3.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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