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杭州5家特设生态共享法庭揭牌,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
■ 杭州市淳安县是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4月22日,在第53个地球日当天,淳安法院举行生态共享法庭揭牌仪式,在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县规划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综保局(水利水电局)设立5家特设生态共享法庭。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淳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海波,淳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波等共同为五家生态共享法庭揭牌
揭牌仪式上,淳安县法院、县司法局及五家生态共享法庭建设单位签订《关于生态共享法庭建设的会议纪要》,将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
生态共享法庭的揭牌成立,是淳安法院延伸司法服务、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有力举措。借助生态共享法庭的平台支撑,淳安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构建环千岛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建、共享、共治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依托共享法庭的多跨场景应用及多方连线功能,推动落实在线会商机制、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利用司法大数据强化法治赋能,为特别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活动当天,淳安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过失致人重伤案,并通过326家乡镇、村社共享法庭组织群众观看庭审直播,并发布了一批生态执法和司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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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共享法庭把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和第一责任,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搭建“2+1+4”工作平台:
“2”是指由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提供司法服务;
“1”是指高质量、高标准打造的共享法庭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服务总站;
“4”是指共享法庭县规划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综保局(水利水电局)服务分站。
每家共享法庭服务站配备一名庭务主任,由各单位选派科室负责人担任;一名联系法官,由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担任;一名法律服务人员,由县司法局选派律师担任。
下一步,各部门将依托生态共享法庭,加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注重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源头预防,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同时,各生态共享法庭将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供点播清单,将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在线培训等精准普法教育通过共享法庭向乡镇村社辐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来源:环资庭、淳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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