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审判引入23位“技术翻译”,今天就有开庭!法院和生态环保局联合发布,共同保障“美丽杭州”建设……
■ 今年是杭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运作的元年,在第51个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杭州法院举行“世界环境日”主题系列活动。
环境资源兼职技术调查官
聘任仪式
环境资源案件具有高度复合性、系统性和专业技术性等特点,内容涉及林业、矿产、水利等诸多领域,多数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存在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替代性修复无法标本兼治、修复执行监督缺位等问题。基于此,杭州中院率先建立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制度。
2022年6月1日,杭州中院举行首批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受聘的各位专家均为各自领域的学科精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受聘成为兼职技术调查官后,他们将就相关专业的技术问题为法官判案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撑。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健宣读首批环境资源兼职技术调查官的任命文件。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为首批环境资源兼职技术调查官颁发聘书。
本次聘请的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共有23人。出于疫情防控考虑,有12位到现场参加受聘仪式。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劲松作为兼职技术调查官代表发言。他表示日后在需要专业协助的环资审判案件中,将尽力发挥专业优势,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为法院环资审判贡献智慧与力量。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主持仪式并总结致辞。本次兼职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是杭州中院环资审判发展的重要事件,标志着环资兼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确立。受聘的技术调查官可为司法裁决提供智力支撑,承担“技术翻译”辅助职责,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助力实现专业化和法律化相结合,这填补了杭州地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辅助制度空白,对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杭州样本”,司法保障“美丽杭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发布会
浙江是“三地一窗口”,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杭州作为浙江省省会城市,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努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的殷切期望。6月1日,杭州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员骆荣强发布《2021年杭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毛煜焕发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美丽杭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杭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书青发布杭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美丽杭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保障的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分别聚焦于环境资源司法的美誉度、认知度、专业度、精品度、协同度这“五度”。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美誉度。杭州法院应充分认识省城环资审判工作的政治意义,自主自觉谋篇布局,努力打造环资审判工作的“杭州样本”。
二是紧紧围绕“双碳”目标,提升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认知度。要积极推进杭州的生态一体化保护,践行保护性、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至受损前的基线水平或者风险可接受水平。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专业度。要在实现环资审判组织专门化的基础上,落实环资案件的准确识别分流、不断完善审判力量的合理布局,并持续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
四是深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提升环资审判工作的精品度。要努力打造环资审判的杭州高地,积极探索涵盖生态修复执行、破产的环资案件“3+1+1”归口模式。
五是完善协作机制,提升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的协同度。全市法院应结合本辖区具体特点,与其他政法单位、行政执法部门、专业高校等建立完善一体化协作机制,保障群众对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院长开庭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杭州法院推出“我是院长现在开庭”直播活动,5月31日—6月2日,杭州两级法院精选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直播、院长以案说法。
6月1日10:30杭州中院院长张宏伟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市检察院诉被告王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环境资源兼职技术调查官首次出庭参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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