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宏观】乡村振兴专题研究系列一:中国“乡村振兴”怎么做?——来自日韩的启示
分析师
钟正生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90001
张德礼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1020001
研究助理
张璐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0100009
摘要
全面脱贫完成后,乡村振兴成为中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通过系列专题报告对乡村振兴加以研究,本文是系列第一篇,聚焦于日韩经验。韩国通过新村运动,在短短20年时间就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用时近百年的农业现代化。日本亦通过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国和日韩同处东亚,三个国家在资源禀赋、农业特征和历史文化等方面也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日韩是中国推进乡村振兴时可借鉴学习的成功典范。
1. 韩国新村运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时任总统朴正熙推动和主导,他把新村运动定位为一场追求更美好生活的运动。
韩国推动新村运动的原因:一是韩国在第一和第二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中,工农业发展失衡,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二是通过农村房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消化过剩工业产能。三是顺应农民建设家园的诉求,以获得政治选票。
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举措:一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村房屋。二是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在政府主导下引进和推广高产量的“统一水稻”,扩大农业机械使用,加快农业现代化。四是注重对新村运动基层领导的培养。五是在财政资金投入到新村运动的同时,还注重调动农民出资建设的积极性,新村运动中财政资金占比只有35%。六是基层农协在新村运动中扮演着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角色。
2. 日本乡村振兴开始于1953年,1961年加速。
日本乡村振兴的原因:一是日本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压低农产品价格,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二是1945年到1960年日本城镇化快速推进,导致农村出现空心化问题。日本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一是通过“振兴八法”,日本明确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二是财政政策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首创“一村一品”模式。四是通过乡村支援员制度和乡村振兴支援队,挖掘内部人才和输送外部人才。
3.日韩这两个东亚邻居给中国的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启示:第一,细化乡村振兴目标,并据此确立详实且可执行的规划。第二,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冲突。乡村振兴不是为了把人留在农村,而是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中国和韩国均面临人均耕地面积少的问题,推动人口向城市转移,增加农村剩余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积,是提高农业产出率的必要举措。第三,乡村振兴所需资金来源应以市场为主、财政为辅。韩国新村运动虽由政府主导,但资金主要来源于乡村自筹,日本同样如此。中国农村已经全部脱贫,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远好于新村运动初期的韩国,将大规模财政资金投入农村的必要性不大。目前地方政府普遍面临债务压力,推动乡村振兴更应注重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第四,中国应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可以综合日本乡村支援员制度和韩国新村运动培养方案,从农村内部挖掘出人才,再进行农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乡村振兴的领导工作。
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工业和服务业产出效率更高,人口和资源从农村向城市的集聚很难避免,发达国家也普遍经历过农业萎缩和农村空心化的阶段。推动城乡均衡发展,是一国现代化之路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中国2020年全面脱贫完成后,乡村振兴成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对拉动内需、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和经济转型,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通过系列专题报告,对乡村振兴加以研究。本文是系列第一篇,聚焦于日韩的经验上。韩国通过新村运动,短短20年时间就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用时接近百年的农业现代化。日本亦通过乡村振兴,实现了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国和日韩同处东亚,三个国家在资源禀赋、农业特征和历史文化等方面也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日韩是中国推进乡村振兴时可借鉴学习的成功典范。
01
韩国新村运动
新村运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推动和主导。他在1970年所写的《我们国家的道路》一书中,指出“农业措施在‘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农业复兴能否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整个计划能否成功”。新村运动是推进韩国农业复兴的重要举措,但又不仅仅是复兴农业这么简单。朴正熙曾说过,可把新村运动称作为一场追求更美好生活的运动。
相比于朴正熙在大方向上的定调,曾担任过他的总统经济事务特别助理的朴振焕,对新村运动下了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朴振焕是一名农业经济学家,又作为朴正熙政府的要员亲历了新村运动。朴振焕在他的著作《韩国新村运动——20世纪70年代韩国农村现代化之路》中称,新村运动是“通过参加建设村庄项目,开发农民的生活伦理精神,从而加速农村现代化的发展。”
(一)韩国新村运动的背景
朴正熙政府推动新村运动的背景和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韩国在第一个和第二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中,工农业发展失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中国一样,韩国也通过制定五年计划来引导产业发展。韩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于1962年,要求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建立肥料工业、水泥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纤维工业,重点开发能源、交通、通讯等不发达部门。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于1967年,提出力争实现粮食自给,重点发展化学、钢铁和机械等基础工业部门,大力改善工业部门结构。
虽然韩国的“一五”和“二五”计划都提出了农业和工业的发展目标,力求产业均衡发展,但最终结果却是工业增速远快于农业增速。韩国一五期间(1962年到1966年),第一产业GDP年均增长5.6%,第二产业GDP年均增长14.9%。到了二五期间(1967年到1971年),第一产业GDP年均增速大幅下滑到1.7%,而第二产业GDP年均增速进一步提高到16.4%。
韩国一、二产的GDP增速缺口,从一五期间的9.3%扩大到二五期间的14.7%,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户年均收入占城市居民的比例,从1962年的71%下降到1970年的61%。
二是,通过农村房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消化过剩的工业产能。1968年韩国有自然村共计32485个,据统计60.6%的村庄卡车能够进入和掉头,8.6%的村庄卡车能够进入但不能掉头,30.8%的村庄卡车不能够进入,而且越小的村庄不通卡车的比例越高。1971年韩国全国250多万农户中,约有80%的住在茅草屋里。可见,当时韩国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都有极大的改善需求。
与之同时出现的是工业产能过剩,这是因为韩国在一五和二五期间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化工业时,有不少重复建设的项目。水泥尤为典型,在20世纪60年代初水泥还是稀缺物资,但到了60年代末,由于韩国出口下滑水泥陷入了产能过剩的困境。
于是,政府出资购买水泥和钢筋,并免费分发给农村用于建设,能够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从1971年韩国政府紧急拨款40亿韩元用于购买水泥开始,到1978年结束免费分发,韩国政府在新村运动中平均给每个村援助水泥84.0吨、钢筋2.6吨,每个村领到的物资按1974年的汇率折算约值2000美元。此举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也缓解了产能过剩行业的经营压力。
三是,顺应农民建设家园的诉求,以获得政治选票。1970年韩国农村人口占比45%,维护农民利益是获得这个庞大群体支持的前提。朴正熙在第二轮选举时,少数党总统候选人承诺将提高政府的大米收购价格,同时降低终端大米制品的价格,通过政府补贴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争取农民等群体的支持。考虑到当时韩国农村地区房屋和基础设施改善需求旺盛,朴正熙希望通过新村运动来获得农民的选票。
(二)韩国新村运动的举措
韩国新村运动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第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村房屋。这些任务主要在1971年到1978年之间完成。韩国新村运动由中央内务部直接领导,成立了“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分支机构覆盖韩国全国。韩国中央内务部将地方政府报上来的项目汇总,以改善农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的迫切程度为参考,对项目优先程度排序。从图表4中可以看出,优先安排的项目基本是农村基建和房屋改造。
农村基础设施方面:一是道路工程。新村运动初期,韩国政府统计有改善需求的进村道路和支路49167公里、村中道路26266公里,1971年到1978年实际新建和改善进村道路、支路43461公里,同期新建和改善村中道路42220公里;二是桥梁工程。大型桥梁由政府建造,村庄周围的小桥由村民自己负责。据统计1970年需要改造和建设的小桥数量为76749座,1971年到1978年总共完成68797座小桥的改造和建设;三是修缮加固河堤和建设水库。根据韩国内务部的统计,新村运动在1971年到1978年,修缮加固的河岸总长度7839公里,建设水库24000个,在提高农业灌溉率的同时,还减少了洪涝和干旱的发生。
房屋改造方面:在免费分发水泥和钢筋后,对积极参与建设的村庄进一步奖励水泥和钢筋,而不再给予积极性不高的农村新的奖励,通过这种激励制度鼓励农民建设。1971年韩国有80%的农户住在茅草屋,到了1977年农民基本都住进了瓦片或者铁片房顶的房屋。韩国农村通电家庭的比例,也从上世纪60年代末的20%,提高到1978年的98%。
第二,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韩国人口密度全球第三,地少人多,1970年农村家庭中,耕地不足1公顷的占比67%。推动人口向城市迁移,从而提高农村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积,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要举措。
韩国从两个方面着手加快人口迁移过程:一是继续发展工业尤其是出口导向型产业,当时这些产业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有吸收转移人口的能力。当时韩国城乡收入差距大,农民也有进城谋求高收入工作的动力。二是通过分散工业、新建教育文化设施和疏散政府等措施,以经济空间的均衡分布来引导劳动力流向。比如把大田、马山等五个中等城市作为优先投资的地方,在南部制定的工业区免除纳税等,吸引企业到这些地方投资、农村人口到这些地方工作和生活。
从韩国“一五”计划重点发展工业开始,到新村运动的前10年,韩国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50年到1960年,韩国农业就业人口占比只从74.1%下降到66.4%。但1960年到1970年,韩国的农业就业人口比例从66.4%大幅下滑到51.0%,到1980年进一步下降到34.0%。1960年到1980年,韩国工业就业人口比例从9.3%提高到29.0%,同期服务业就业人口比例从24.3%提高到37.0%,这20年里韩国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都明显优化。
第三,推进农业现代化。1970年韩国开始新村运动的时候,农业基础薄弱,粮食自给率只有80.5%,需要进口粮食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因此,当时韩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粮食增产。
一方面,在政府主导下,引进和推广种植高产量的“统一水稻”。“统一水稻”属于杂交新品种,在1971年被引进到韩国。尽管产量高,但不适合韩国人的口味,消费者不喜欢,因此初期推广比较慢。韩国政府介入后,一是凭借当时的粮食价格双轨制由政府主导的优势,优先采购统一水稻,倒逼农民去种植它。韩国的粮食价格双轨制,和中国的不太一样,它是由政府高价购买粮食再低价销售,可以说政府有绝对的话语权。二是地方政府打着“找农民十次”的口号,发动群众种植“统一水稻”,加之种植它能够得到更多收入,因此农民逐步提高“统一水稻”的种植比例。“统一水稻”占韩国水稻种植面积的比例,从1972年的15.9%提高到1977年的54.6%,带动精米产量从1972年的3.34吨/公顷,提高到1977年的4.94吨/公顷。
另一方面,政府直接提供资金和低息贷款支持,推动农业机械化。韩国在一五和二五期间,主要是普及耕地和整地机械。新村运动开始后,韩国实施“农机供给五年计划”,扩大农业机械的使用范围,并不断丰富农业机械的种类,重点发展灌溉运输、轻型运输车和脱谷机等。上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一共向农户提供了130亿韩元的直接补贴,以及3870亿韩元的低息贷款,为农户提供各类农机100万台。到了上世纪80年代,重点普及大型灌溉设施、播种机、拖拉机等,韩国政府在这方面提供了2500亿韩元的直接补贴和17500亿元的融资支持。
第四,注重对新村运动基层领导的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在新村运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说是新村运动能否成功的关键。1972年韩国成立了新村领导人研修院,专门培训新村运动的村庄指导员,目前韩国的新村中央研究院还有专门的培训机构。新村运动基层领导培训的课程主要有五个方向:1、成功农民的案例宣讲;2、小组讨论;3、和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相关的问题;4、农作物生产技术;5、小桥建造、农舍返修及自来水供应等工程的基本技能。
培训初期主要针对男性的新村指导员,后来逐步向女性新村指导员开放。国会议员、部长、教授和法官等精英,也陆续和村庄领导人一起参加培训,甚至连总统朴正熙也参与了几次培训,官员和社会精英在培训学员中的比例达到了22.7%。不同社会群体一起培训,既能够让各界加深对新村运动的认识,也能让官员们和村庄领导人有直接的交流,调研发现问题后进而优化政策。
第五,财政资金投入到新村运动的同时,还注重调动农民出资建设的积极性。新村运动伊始,就根据农民是否积极参与,设置了差异化的水泥和钢筋奖励政策,以此鼓励农民积极参与。1972年到1979年,韩国投入到新村运动的资金总规模合计2.7万亿韩元,其中35.1%来自于政府,64.0%来自于村庄集资(包括贷款),0.9%的来自于其他渠道。来自于村庄集资(包括贷款)的资金规模,从1972年的273.7亿韩元,提高到1979年的3283亿韩元,短短七年间增长了11倍。可见,尽管韩国新村运动由政府发起和主导,但同样注重撬动农民的资金参与,财政资金发挥了杠杆作用。
第六,基层农协在新村运动中,扮演着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角色。韩国的农协有点像中国的农信社,主要服务于农业和农民,以乡镇为单位,网点分布极广。新村运动开始后,农民收入增加,投资所需的资金规模也在提高,整个农村地区的资金流动加快。韩国基层农协凭借网点密集和服务农村的优势,在吸收农民储蓄的同时,也向它们发放贷款,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金融服务商。1972年到1980年,韩国基层农协的储蓄规模从8亿韩元提高到560亿韩元,贷款规模从8亿韩元提高到726亿韩元,八年间分别增长了68倍和90倍。
总之,韩国新村运动极大改善了农村居住条件,实现城乡均衡发展。1974年韩国实现村村通车,农村住房、饮用水和通电都大为改善,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韩国农民的人均收入从1970年的137美元,增加到1978年的649美元。1993年韩国农村居民的收入达到城市居民的95.5%,农村每百户拥有彩电123.6台、电冰箱105台、电话99.9部、汽车20.9辆。通过新村运动,韩国只用20余年,就让农村从原先全世界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转而实现与城市均衡发展,步入现代化。
02
日本乡村振兴
日本也经历过由政府主导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运动,而且跟中国一样,这个运动也被叫做乡村振兴。日本版的乡村振兴开始于1953年,1961年开始加速。因为1961年日本实施《农业基本法》,将农业政策的定位从原先的产业政策调整为社会政策,农业政策的目标也从增产变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一版的《农业基本法》,还首次提出“要完善乡村交通、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改善生活、妇女就业环境,提升农民福祉水平。”从这些表述看,日本乡村振兴的目标,与当前中国的很相似。
(一)日本乡村振兴的背景
日本推动乡村振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日本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政府压低农产品价格,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二战后在美国援助下,日本工业较快恢复,在上世纪50年中期高速增长。尽管受益于农药、化肥的使用,以及机械化的推广,农业产量不断上升,但当时日本政府采取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压制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得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增速慢于非农部门,两个部门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户家庭收入占全社会家庭平均收入的比例,从1955年的77%下降到1960年的68%。
第二,日本农村出现空心化的问题。与中韩开始乡村振兴时需要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不同,日本面临的问题是农村人口流出过快。1955年到1965年,日本就业人口从3926万增加到4763万,增长21.3%。但同期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口从1498万人下降到1086万人,减少了27.5%,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比从38.2%下降到22.8%,而且留在农村的以小孩、老人和妇女居多,有效劳动力不足。
(二)日本乡村振兴的举措
日本乡村振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 通过“振兴八法”,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立法先行是日本乡村振兴中最具特色的一点。从1953年的《离岛振兴法》,到2000年的《促进过疏地区自立特别措施法》,日本一共颁布了八部乡村振兴的法律,统称“振兴八法”。它们明确了政策目标、划定标准和实施措施,而且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
第二,财政政策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首先,直接的财政资金投入。日本用于农业的预算从1970年的8851亿日元,提高到1985年的26462亿日元,同期这些资金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从20.5%提高到31.8%。其次,税收优惠。比如,“振兴八法”规定地区内的中小企业在固定资产税折扣比例、减免固定资产购置税和固定资产税方面,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最后,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农村地区定向支持。比如,日本政府在1953年出资成立“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给农林渔业的经营主体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到25年,贷款金额最高可到项目总投资额的80%,利率也要比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低。
日本政府2013年设立“山村发展支持制度”,对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及相关调研、人才培训活动的地方政府或企业,给予每年1千万日元的资金支持。它是融合了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的典型案例。
第三,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首创“一村一品”模式。一是,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上世纪70年代末,日本出现了一大批环保型农业企业。1999年日本颁布和实施《促进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法》,对化肥用量、化学合成农药的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二是,促进农村地区的非农产业发展。比如日本在1971年实施《促进在农村地区工业发展法》,鼓励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包装业、批发业五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农村投资建厂,并适当放宽了农地用途管理。三是,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成立以经济服务为核心的农林渔协,鼓励农林渔协开办农产品加工厂、自营超市,并允许农林渔协开办医院、养老院、体育馆和文化馆等。2010年,日本实施《六次产业化及地产地销法》,鼓励农民开发、销售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产品,获得更高附加值。
“一村一品”这几年在中国农业领域讨论得比较多,实际上这种模式由日本首创。1961年,日本大分县大山町开始农业转型探索,重点推广当地的李子和栗子,取得成功。1979年,大分县知事平松守彦号召全县(相当于中国的省)每个村镇至少生产一种在全日本乃至全世界名列第一的产品,称之为OVOP运动,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逐渐形成“大分模式”。1983年,日本通产省号召各级政府以大分县为样板,发展地方经济。到了上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宣传、推广“大分模式”。
第四,通过乡村支援员制度和乡村振兴支援队,挖掘内部人才和输送外部人才。2008年,日本总务省创设乡村支援员制度,当年招聘专职乡村支援员199名,到2017年扩大到1195名;当年招聘兼职乡村支援员2000名,到2017年扩大到3320名。乡村支援员主要来自农村,他们的工作有三:一是,与地方政府协调,实施乡村综合调查;二是,将综合调查结果反馈给村民和地方政府,召集各方讨论乡村振兴中面临的问题;三是,根据调查和各方协商后所制定的方案,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
2009年日本政府创设乡村振兴支援队制度,当年招聘89人,到2017年招聘人数达4830人。和乡村支援员不同,乡村振兴志愿队员主要来自外部,而且在招聘时不要求熟悉农村、有乡村振兴经验,但限定须来自东京、名古屋和大阪三大都市圈为主的城市区域,或者是三大都市圈外的指定城市,比如仙台市、京都市等。乡村振兴支援队员的工作,一是,解决村民生活中的困难,比如解决就医和协助购物;二是,协助建设美好乡村环境和社区,比如农业水源保护、道路清理和修复等;三是,挖掘出乡村特色并进行价值创造,比如乡村品牌开发、农产品销售等。
总之,日本“乡村振兴”在缩小城乡差距上取得了巨大成功。1985年日本乡村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普及率已经和城市持平,1998年日本农民人均收入还比城市职工高4.6%。
03
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启示
日韩这两个东亚邻居振兴乡村的经验,给中国提供了一些有益借鉴:
第一,细化乡村振兴目标,并据此确立详实且可执行的规划。韩国新村运动虽从上世纪70年代的政府主导,转变为80年代的民间主导,但每个阶段都确立了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比如1970年到1978年,首要目标是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韩国政府在确立各类项目的优先级后,陆续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日本也是立法和规划先行,通过“振兴八法”明确了中长期目标,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等机构都有负责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政策和规划的部门,通过法律制度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目标可落地执行。
根据2018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是在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建议可将这些目标更具体化一点,明确时间节点,或者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可供参考的是此前脱贫时提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与此同时,还应根据时间节点或者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规划,确保能够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
第二,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冲突。乡村振兴不是为了把人留在农村,而是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韩国1971年开始新村运动时,城镇化率为55%。而中国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4.4%。和1971年的韩国一样,中国也有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而提高农村剩余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诉求。这是因为,中韩两国人均耕地面积都较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后,可以发挥出规模优势,提高农业人口的人均产出率。但在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也要避免像日本这样,过快城镇化导致农村空心化,从而造成农村有效劳动力不足。中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大于1960年的日本,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第三,乡村振兴所需的资金来源应以市场为主、财政为辅。韩国新村运动初期,农村处于极度贫困状态,但即使如此新村运动投入资金,来源于政府的也只有35.1%,主要来源其实是村庄自筹。日本乡村振兴同样如此,即使是1985年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达到了26462亿日元,它也只占当年日本总财政支出的5.1%,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则更低。2020年中国农村已全面脱贫,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远好于新村运动初期的韩国,大规模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必要性不大。加之地方政府现在普遍面临债务压力,在推动乡村振兴时,更应该注重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而不是一味地将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
第四,中国应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尽管日韩的做法有些不同,但都很重视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已经结束的全面脱贫相比,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更多元化,对基层领导的要求也更高。可以综合日本的乡村支援员制度和韩国的新村运动培养方案,从农村内部挖掘出人才,再进行农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发展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等任务的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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