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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他在县城买了房,却不管住危房的患病母亲!

四川通江 2019-07-03


我们都知道,百善孝为先

作为子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

可是有些人,靠父母辛苦抚养长大

等到自己成家立业之后

却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对于这种缺乏责任感、不自觉的人

就只好用法律给他们敲响警钟了

……

通江县唱歌乡后溪沟村村民王某的母亲年事已高,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独立生活能力较差,其所住房屋破烂不堪,无法遮风避雨,且饮水困难,居住环境极其恶劣。

▲ 司法局干部向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左)了解王某的情况

为了保证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后溪沟村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对王某母亲所住的危房进行改造,但是多次通知王某回家商量他都不到场,致使老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影响极其恶劣。


同时,据其他村民反映,王某本人在通江县城购买了住房,且很少回家看望自己的母亲。


王某这种不顾老人安危、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引起了县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局长张耀华指示必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 司法局公证处送去生活用品慰问王某母亲

2018年10月20日,唱歌乡党委副书记杜小军、后溪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杨康、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来到王某家中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徐子萍、杜刚以及公证处部分干部职工到现场监督并取证。

▲ 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向王某讲解法律知识

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当众向王某宣读了2018年由公、检、法、司联合颁发的《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吴书记向王某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未尽赡养义务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判刑。

▲ 后溪沟村第一书记吴斌批评教育王某未尽赡养义务的行为

唱歌乡党委副书记杜小军也当面严厉批评了王某,并列举了两个解决方案让他选择,一是让他把母亲接到通江县城区一起居住;二是让他参加危房改造,保证自己母亲的居住生活环境足够安全,并定期回家看望老人,为老人添置生活必需的用品。

▲ 后溪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杨康(右)向王某分析不赡养老人的后果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说教,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之前的做法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甚至触犯了法律,他本人也受到了强烈的道德谴责。


王某当众向大家表示,自己会马上抽空回来参加危房改造,让母亲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并保证自己以后会经常回家看望母亲,没空的时候也会让自己的儿女回来照顾奶奶,添置生活必需品。

▲ 王某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以后会履行赡养义务

县公证处现场进行了全程摄像、录音并保存,必要时这些都可以用作起诉的证据,这也时刻警醒着王某以及其他村民,不履行赡养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王某母亲所住房屋危改前后对比

所以啊,通江的小伙伴们

千万不要光顾着自己过得潇洒

老家的爸爸妈妈日子过得如何

  你们有没有时常关心着呢?

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儿女

就应该更加懂得为人父母的不易

尽孝,是我们做人的本分


最后江小妹还想提醒大家

年底了,不在父母身边的小伙伴

  记得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他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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