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最新进展:韩华受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在隆基提交的韩华技术"专利无效"案件中,韩华PERC相关专利在中国获得了专利有效性判决。
隆基于2019年7月和8月向CNIPA中国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了两起针对韩华专利的无效诉讼。今年11月初,专利局维护其专利的有效性,裁定韩华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可以受到保护。
这场持续近两年的专利之争至今没有一方让步。
上诉美、德、澳
2019年3月,韩国太阳能组件制造商韩华QCells公司表示中国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已对其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韩华向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起诉晶科能源和REC,涉及该公司在2014年获得的专利EP220689,该专利的使用国家包括德国、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有效期至2028年;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TC)和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诉讼全部这三家公司,涉及非法进口和销售侵犯该公司所获得的美国专利号为9,893,215的太阳能产品,即“215专利”。
而后,韩华Q-Cells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针对晶科和隆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侵权专利仍然为太阳能电池钝化技术。
不同的评审结果
针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侵权控诉,三家企业分别针对相关技术提交了知识产权申请。
经过多次审理和意见征询,各地区最新裁决:
2020年6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隆基股份、晶科能源等中国光伏企业的公司产品不侵犯韩华Q-Cells专利权(专利号:US9893215号),未违反337条款,终止调查。对此,韩华Q-Cells仍坚持上诉。
同在2020年6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则裁定隆基、晶科和REC侵犯了韩华专利,上诉程序和无效程序正在审理中。德国法院采取监管行动,禁止在德国销售侵权产品和进口产品,对2019年1月30日之后销售的相关产品进行召回。
而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当地案件尚未作出裁决。
尽管伴随着反复不断的申请与上诉,各国政府的态度已基本明了,而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PERC生产国,相关生产商在韩华专利的有效性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也应引起注意。
相关阅读
TestPV原创No1474;转载需联系授权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原创或转载文章都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公众号平台对文中观点不持态度。如内容有不实或者侵权,请留言与本站联系。
往期精彩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