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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多方配合提升执法效能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支队、机动车检控站和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联动,保障监测数据对现场执法的支撑,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2021年6月17日,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北辰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对某正在营业的加油站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加油设备均正在使用,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对该加油站汽油机油机液阻、气液比、密闭性等指标进行现场检测,经检测,该加油站2、4、5、8号汽油加油枪气液比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通过调查取证该加油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加油站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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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