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力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贾玉梅、李显刚、谷振春、范宏,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
副省长孙东生,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巍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条例(草案)》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注重内容创新,分为总则、组织实施、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个部分,将为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修正案(草案)》贯彻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取消了关于限制从业的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对与新出台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会议书面审查了《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绥化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并听取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省优良天数比率94.8%,为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完成国家指标,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0.4%,4条河流退出劣V类;土壤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目标任务,国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超过国家目标10个百分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法工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即凡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部门百分百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规范性文件百分百进行报备、报备的文件百分百开展审查,群众提出的审查建议百分百给予回应,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审议。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列席会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闫紫谦)
二十四节气 · 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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