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微”调研】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重点调研报告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2021年省厅启动开展了“四微”调研活动(微主题、微调研、微建言、微创新),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4月以来,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发挥 “领头雁”作用,深入开展 “绘红图、爱红土、守红线” 主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聚焦主责主业、剖析问题深刻的调研成果。湖南自然资源陆续将系列调研报告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重点调研报告


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胡义萍


6月下旬,我同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开发利用所、信息化所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调研小组,赴衡阳市调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监督实施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规划编制审批方面

一是编制单位行业管理不足。规划编制单位存在无资质参编、资质挂靠等问题,导致参编单位对规划标准、理念等理解不一致;项目建设单位与规划编制单位对具体的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责任主体,承诺制的刚性约束不强,审批部门承担主要的责任与压力较大。


二是第三方技术审查实施效果欠佳。目前,省级层面缺乏比较完善的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衡阳市也未完全建立第三方技术审查机制,仍以传统的局内审、专家审查及规委会审查为主。


三是规划审查依据还有待商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入编制阶段,相关专题专项基本方案接近完成,但审查程序、审查主体、不同层级的审查要点与标准等规定性文件还未完善。


四是公众参与不够充分。目前尚未完全建立公众参与的制度体系,公众参与形式有限、参与意识薄弱、意愿不强,对规划权益缺乏认识。

(二)规划许可管理方面

一是农村地区用地管理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程序不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要求。基层对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不到位,未能严格执法。


二是农用地转用存在问题。村民占用耕地建房管控难度大,占补平衡压力大。

(三)规划全周期管理方面

一是规划数据修改机制需要进一步更新。平台与应用系统数据格式不一致,土地报批系统无法实时在线调用基础信息平台中的规划数据,影响报批系统审批时效。


二是规划实施监测指标偏向于静态。传统监测评估在内容上关注规划末期与规划目标的一致性,且大多集中在对宏观结果的评估,缺少对实施过程中指标变化规律和趋势的分析与评估。


对策建议


(一)规范规划编制审批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单位行业管理,落实编制责任。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责任制”。统筹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对规划后续执行操作、动态过程工作持续优化。二是加强资质管理。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项目进行考评,作为规划资质审批部门的参考依据。三是构建信用体系。加强规划编制机构和人员的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市规划行业诚信企业库和编制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完善审查机制方面

一是规范完善第三方技术审查。规划项目启动提前确定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全过程全节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二是完善规划修改工作机制。建立相关规章,推行控规修改前置审查,明确允许和禁止控规修改前置审查的具体情况,完善公开公示运作机制,增加社会公平评价,加强公众参与。

(三)严格规划许可管理方面

一是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背景下的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明确村庄规划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用地转用审批依据。二是积极应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从选址、供地审批、规划许可、开工复验、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环节,分别制定相对应的审批流程。三是实行电子化报批管理。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电子化审批系统,优化用地管理,简化审批流程。

(四)实行规划全周期管理方面

一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指标。分层级构建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对约束性指标、边界管控等指标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二是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加强与用地审批业务系统对接,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三是开展城市动态体检评估。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并提出改进规划管理意见。四是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




往期 ·推荐

看三湘大地,绿意盎然

《窃密风云》第二季来啦!第一集抢先看

人事任免!

满载硕果归,奔赴新征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