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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时评丨刘卫民: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两个底层逻辑

刘卫民 中国经济时报 2022-06-29



图片来源:新华社


■刘卫民


  在今天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经济生活中,没有哪一个词像“房地产”一样,可以引起大家这么大的表达欲望。无论是作为房屋的购买者、租赁者,亦或是作为房屋维修者,每个人都有个性化的住房消费体验,有房的希望房价涨、没房的希望房价跌,老年人要配套公园,年轻人要离公司近,关于房地产的公共政策诉求变得像每年的春节晚会一样众口难调。

  

  可以说,房地产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如果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中央对2016年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的一针“清醒剂”,通过遏制住房市场投机行为,使住房再次从投资品向民生品回归,那么,“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则是房地产底层逻辑发生根本性变化后,中央吹响的房地产制度改革号角。

  

  第一个逻辑是要从共同富裕的视角下看待房地产。

  

  习近平总书记在《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明确提出,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的目标,“居者有其屋”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不同研究测算看,中国居民家庭住房占家庭资产比重70%左右,远远高于国际上其他先行城镇化国家,如何更公平、更有效地调节房地产这个社会财富分配,是公共政策必须完成的历史命题。

  

  更为重要的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因素下,住房往往与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相关联。年轻人所谓的“住房焦虑”,往往不是来自于自身,而是来自于孩子出生那一刻。只有实现“租售同权”,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才能从心眼里解开必须买房子这个心结,新型城镇化才能是高质量的城镇化。从这个层面看,“租售并举”的难点其实并不在房子本身。共同富裕是奋斗出来的,享有同等奋斗的机会更是至关重要。

  

  第二个逻辑是要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角度看待房地产。

  

  2021年,中国房地产投资完成额14.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十分之一。虽然中国房地产投资已经步入平台期,年度增速下降是必然趋势,但考虑到中国住房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相当一部分住房质量仍然较差,住房成套率仍有提高空间,房地产投资规模仍将处于较高水平。据测算,中国城镇家庭拥有住房已达到1.1套以上,住房总量短缺时代已经结束。在供不应求的阶段,房地产主要防范区域性短缺风险,在供求基本平衡甚至部分地区供过于求的阶段,尤其要防范由于投机泡沫导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家庭住房拥有量达到1.1套以上后,由于缺少真实居住需求支撑,不当的金融政策极易诱发房地产风险。

  

  党的十九大已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房地产风险带有典型的“灰犀牛”特点,精准拆弹是关键。而在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域,国际上的教训远多于国际经验,在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今天,我们只能也必须依靠“中国智慧”和“中国实践”来解决这个重大理论实践问题。


(作者系中国经济时报社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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