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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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本市用户操作说明:
(1)点击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和信息反馈”进入外经证系统首页。如图:
(2)点击左侧菜单中“新办”,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办理页面。如图:
(3)点击绿色“添加”按键,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页面,填入信息点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4)保存成功后点击灰色“上传资料”按键,弹出上传资料窗口,点击蓝色“选取文件”按键上传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然后点击绿色“上传到服务器”按键完成资料上传。如图:
(5)核对信息无误,点击蓝色“提交”按键,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如图:
(6)提示成功后,点击绿色“打印”按键,预览打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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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本市用户操作说明: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1)在“新办”页面点击右侧蓝字“报验”。如图:
或者点击左边功能菜单中的“报验”,点击绿色“添加”按键,弹出输入窗口,输入信息点击蓝色“确定”按键。如图:
(2)进入报验登记页面,填写信息,点击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3)如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时已上传资料,报验时无需再次上传,直接点击蓝色“提交”按键,完成报验登记。如图:
(4)报验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的“综合办理”,在此页面可以看到已开具、已报验的信息,同时可以办理申报预缴、反馈、缴销业务,并查看业务状态。如图:
也可以在“跨省业务”中查看外出经营地在外省的外经证状态,如图:
申报预缴:
(1)在“综合办理”页面点击蓝字“查看申报记录”,进入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预缴页面。如图:
(2)点击绿色“添加”按键进入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表填写页面。如图:
(3)填写完毕后,点击橙色“保存”按键。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前需要在表单名称
(4)确认无误后再点击蓝色“申报”按键,即可完成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如图:
(5)申报成功后返回申报预缴页面,可以看到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的申报状态和扣款状态。如图:
(6)点击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扣款状态下面的蓝字“尚未扣款”,出现选择扣款方式窗口,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扣款方式。(银联为跳转银联支付网页进行支付;银联扫码为使用手机app扫描二维码支付;三方协议需纳税人先签订三方协议并且为验证通过状态才能使用;工商银联扫码只能使用工行app扫描二维码支付)如图:
选择银联后,点击“选好了”,然后点击蓝字“开始扣款流程”,会跳转到银联支付网页。如图:
选择银联扫码或工商银行扫码后,点击“选好了”,出现二维码,使用手机APP进行扫码缴款。如图:
选择三方协议后,点击“选好了”,会出提示,点击蓝色“确定”进行缴款。如图:
(7)扣款成功后再次点击“尚未扣款”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扣款状态会变成已扣款。如图:
(8)点击扣款状态下的蓝字“已扣款”,进行电子缴款凭证的预览打印。如图: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点击左边菜单的“综合办理”,在页面中找到需要反馈的管理证明编号,点击对应的蓝字“未完成反馈”,进入反馈页面。如图:
(2)填写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点击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3)保存成功后核对无误点击蓝色“提交”按键。税务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反馈结果显示为成功,审核不通过反馈结果显示为税务局工作人员填写的原因。如图:
(4)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绿色“打印”按键,预览打印《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如图:
(5)在“综合办理”页面看到反馈和缴销栏已显示日期,表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已核销。如图: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
(1)在“综合办理”或“跨省业务”页面点击蓝字“未完成缴销”,进入缴销页面。正常情况跨区涉税事项报告表反馈后会自动核销,无需再进行缴销操作;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反馈后需要进行缴销操作。如图:
(2)显示表单后,点击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3)保存成功后点击灰色“上传资料”按键,弹出上传资料窗口,点击蓝色“选取文件”按键上传完税凭证,然后点击绿色“上传到服务器”按键完成资料上传。如图:
(4)资料上传成功后点击蓝色“提交”按键,会弹出提示,点击蓝色“确定”按键,完成缴销。如图:
(5)在“综合办理”或“跨省业务”页面,看到缴销栏已显示日期,表示已完成缴销。如图:
前期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编辑:天津税务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