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更好防控病毒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防疫部门、政务服务部门有关要求,现将防控新型病毒期间有关办税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为阻断疫情传播,我局办税服务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请您最大限度通过我局的电子税务局、手机APP、24小时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税缴费,以降低疫情风险。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办理申报事宜
三、如果您有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特殊事项,请您通办税服务厅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或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前预约,我局将临时增加对外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预约电话:23277961、23277975,传真:23277968),如您预约的事项可以在网上办理,我局工作人员会辅导您进行网上办理,也恳请您主动配合;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请您提供办税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经预约的办税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事项时应与预约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一致,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我局将尽量分批错峰办理。办理时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接受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否则将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予理解和配合。对于以下事项,我局提供便捷办税措施:
(一)增值税代扣代缴和个人储蓄利息税申报
由于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储蓄利息税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您可以先将盖章的申报表传真到办税服务厅,由我们手工为您申报,请您保留好相关申报资料,待疫情过后再报送我局。
(二)增值税汇总申报等备案事项
可以参照第一项办理。
(三)申领发票
建议您采用“票e到家”办理,详细操作请见操作手册。
(四)对其他无法网上办理的事项
您在办理涉税费业务时,由于提供的要件不齐全无法办理的,我局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速处理的原则在您做出相应承诺前提下先收件,待邮寄补充要件后再行办理,减少您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
四、如果您有涉税业务需要咨询,您可以电话咨询税源管理科,他们会热情为您解答,税源管理科联系电话如下:
管理二科:23277932
管理三科:23277996
管理四科:27118067、27114670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我局管理员没有特殊事项不会下户,如需要您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也请您积极配合,通过网上传送。
五、我局办税服务厅定时进行通风,确保办税服务厅空气畅通,对办税设备按要求进行消毒,税务人员全部佩戴口罩,请您放心!
六、请您关注天津市税务局公众号上的《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为您提供了线上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的操作指南。
最后,在这个特殊时期让我们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携起手共同抗击疫情,取得最终胜利!我局也对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祝您身体健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0年2月2日
编辑:天津税务
来源:第三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