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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答疑第四期】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天津税务 2023-05-08

01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渠道有哪些?




答:(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微信”“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微信”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02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微信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




答:(一)适用范围: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

(二)使用环境 :“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三)缴费操作:1.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开始年月”、“缴费截止年月”,点击“下一步”;确认基础信息、参保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2.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月份”,确认应缴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界面提示业务规则的,需重新选择。3.确认申报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03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天津税务”手机APP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天津税务”手机APP安装二维码获取途径: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点击“客户端”。苹果手机可直接在App Store中搜索“天津税务”进行下载安装。     

打开“天津税务”手机APP,选择“办税-自然人业务”,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输入“证件号码”、“密码”,点击“登录”。

1.点击“社保缴费办理”功能,选择“本人”或“他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

2.选择“缴费人类型”为“灵活就业”,进行缴费基数确认,设置每个险种缴费基数的“生效月份”及“基数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日常缴费”或“特殊缴费”进行申报。(1)日常缴费 :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月份”,确认应缴费金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界面提示业务规则的,需重新选择。(2)特殊缴费 :选择应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选择“光大云缴费”,点击“确认”,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如果使用的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界面生成“微信”“支付宝”缴费二维码,扫码完成缴费;如果使用的“天津税务”手机APP,直接跳转到“微信”“支付宝”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04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获取缴费证明?




答:缴费成功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天津税务”手机APP,开具本人的缴费证明;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开具缴费证明。




05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问题的通告》(2021年第1号)第四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跨年补缴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06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企业社保费,是否会产生滞纳金?




答: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同时,因为企业应缴费额(包括滞纳金)是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后再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不负责缴费基数及逾期滞纳金的核定工作,所以建议缴费人具体滞纳金的核定问题咨询社保经办部门核实。




07

灵活就业人员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答: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后,再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局办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手续。

其他信息变更的,仅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即可,无须到主管税务局再次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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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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