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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环保税

天津税务 2023-05-08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

——环保税




目 录


1. 申报流程

2. 运行环境检测

3. 环境保护税申报




一 .

申报流程



第一步

税源信息采集

第二步

税源信息报告

第三步

生成纳税申报表

第四步

申报缴税

■  第一步只在新增或变更税源信息时进行操作,如税源信息无变化则不用每月重复报送

■ 每月申报时,需进行第二、三、四步操作




二 .

电子税务局运行环境检测



本系统仅支持使用浏览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Firefox52及以上版本,Chrome44及以上版本,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建议使用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如果使用其他非支持浏览器不能保证所有功能完整运行。

火狐(Firefox)

谷歌(Chrome)



1.点击环境检测按钮。

2.查看环境检测。


当检测结果显示为成功时,关闭环境检测页,在首页中,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登录页面。当检测结果显示为失败时,请用户根据环境检测提示的相关信息进行升级,升级完成后再次进行环境检测,检测通过后,再进行登录操作。





三 .

环境保护税申报


1

环境保护税

税源信息采集表的说明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先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类别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口等相关信息项。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更正申报。


 1.若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填报(即“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2.由于2021年7月份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的第一个环境保护税征期,网上税务局抽取了金三系统中已采集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信息,和平区税务局也已经为区域内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补录了“生产经营所在区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排放口编号”信息。



因此,2021年7月1日前登记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首次申报时先查看《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无需再次进行基础信息采集,直接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填报环节;若信息有误,需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按此操作手册完成填报,提交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税源信息报告、申报缴税。



2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主表的填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


2.点击【税源信息报告】下的【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3.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右边的工作区会显示出涉税事项申请流程提示界面,点击“下一步”;

4.在选择税务机关界面,选择需要申报税源的税务机关。如需申报和平区税务局的环境保护税,点击和平区税务局前面的选择按钮,再点击“下一步”;

5.进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界面。



“1.按次申报”、“7.生产经营所在区划”、“8.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排放口编号”是否填报正确;


② 税源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如需增加,则点击页面下方的“+”号增行。



6.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污染物名称”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此信息直接影响环境保护税的申报结果。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


① 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数据计算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监测机构检测”。


按照物料衡算法计算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物料衡算”。   


③ 建筑工地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环境保护税的


Ⅰ.在表头基本信息中“5.污染物类别” 选择“大气污染” ;点击页底“加号” ,增加数据行。


Ⅱ.在数据行中,“污染物类别”选择“大气污染物”、“污染物名称”选择“一般性粉尘(气)”、“征收子目”选择“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抽样测算”。


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


7.进入预览提交页面。


① 可以通过点击“预览”,对已填报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进行查看;在未提交前,也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审核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


② 在提交确认界面,点击“确定”完成提交。


8.提交申请成功!

注意


 需等待环境保护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能填报税源信息采集表附表。




3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附表的填报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有4张附表,分别是:

《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表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表3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表4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污染物情况分别填报相应的附表。


通过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下的各个附表实现填报。



下面以《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为例,进行操作演示。



1.点击【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右边工作区显示涉税事项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

2.在选择税务机关界面,选择需要申报税源的税务机关。如需申报和平区税务局的环境保护税,点击和平区税务局前面的选择按钮,再点击“下一步”;

3.进入《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界面。如需新增,则点击页面下方的“+”号增行。

4.根据系统弹出的对话框,选择相应的税源信息。

5.重复3、4的操作,填报全部应税污染物税源信息,①点击“下一步”。②在提交确认界面,点击“确定”完成提交。

6. 提交申请成功!

注意


 需等待环境保护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能填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表》。





再次提示

01

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新增或更新维护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02

如税源信息采集表已经采集,无需再次采集;

03

请提前进行采集或维护,切勿在申报期最后几日进行操作,以免延误申报。



4

查询涉税申请办理进度


凡是对《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1张主表、4张附表中的任意一张采集表进行了修改或新增操作后,均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提交到主管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税源信息表的报告和申报缴税操作。


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税事项查询】进行查询。



5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表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2.新增税源信息报告表。


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右侧工作区显示相关基本信息。


一定要先点击“重置清册”按钮,同步金三数据;再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如7月份选择“2021-04-01”、“2021-06-30”)。


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增加税源信息报告表。 

3.在“环境保护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页面,以“大气、税污染物计算”为例。


 先点击“提取认定信息”按钮,同步金三系统中环境保护税认定的征收信息;再点击标签页,选择需申报的税源信息表;鼠标双击“税源编号”栏。

4.在弹出的“选择税源编号”对话框中,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

注意


 污染物指标为零,也要进行零申报,即对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均要按期进行申报。


5.点击“添加”按钮,增加行数。因为,环境保护税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所以每一个污染物需要申报三个月的数据,如果纳税人有三个应税污染物,需要填报3×3=9行申报数据。

6.增加需要申报的行数,并在每行选择填报税源编号后,在“月份”栏中选择填报需要申报的月份。再按照对应的月份、对应的污染物名称填报相应的申报数据。

1

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数据计算的:

I.废气(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吨)=检测报告中标干烟气(m3/h)×月使用小时数÷10000


II.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废气(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吨) ×实测浓度值(mg/ m3)(见检测报告)÷100


III.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千克)÷污染当量值(千克)(查看环保税法附表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月均浓度” 、“最高浓度”若监测报告未填列,则按实测浓度值填写。


2

按照物料衡算法计算的:

通过《环境保护税物料衡算方式计算表》人工计算出污染物排放量,直接填列到税源报告表中对应污染物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千克或吨)”数据项中。


3

建筑工地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环境保护税的:

选择“抽样测算计算”标签页,点击左边“添加”按钮,增加三行数据行,双击“税源编号”。

在弹出的“选择税源编号”对话框中,选择税源信息,点击页面底部“确定”按钮 。

三行数据选择完税源编号后,点击“月份”,选择需要申报的月份。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

“特征指标”选择“建筑工地扬尘”。


“特征指标数量”: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

“特征系数”=(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见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公告2018年第1号附件); 


扬尘排放量=特征系数×特征指标数量(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 ;“污染当量数” =扬尘排放量÷污染当量值;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千克)=4 


“本期应补(退)税额”=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7.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签页填报“固体废物计算”、“噪声计算” 税源报告表。

8.申报数据填报无误后,①点击左上角的“保存”按钮。②点击系统提示界面的“确定”按钮,完成税源信息报告表的填报。

9.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就新增了一条税源信息,“已采集条目”为9条。在申报前,可以进行“查看”、“修改”操作。



6

申报缴纳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进行财行税申报。

2.在右边工作区中显示财产和行为税相关报表,点击“重置清册”按钮将重新获取最新的应申报信息。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需要申报税源所在税务机关右边的 “税费申报”按钮,进入申报税源处理页面。

3.在该页面先选择对应的申报税款属期包括:年份、月份和季度,系统默认是当前属期。7月份申报环境保护税“税款属期”应该选择“4-6月份(4-1至6-30)” ;再点击“税源更新”按钮,刷新应申报信息。在左边税种列表中可以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可以选择1个或者多个一同申报。

4.在税种列表中勾选环境保护税,并点击“税源选择”系统会在右边显示出该税种所属期的所有税源信息。

5.手工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并选择该税种的税源,系统会显示所有该税种可申报的税源明细信息,可自行勾选对应的需要申报的税源明细。

注意

(1)如果没有勾选税源明细,直接进行申报,则默认为所有税源已全部勾选。


(2)如果发现维护税源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点击左上角的“税源更新”按钮,系统会进行更新。



6.确认税源信息选择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确认申报表并申报”按钮,进入报表申报页面。

7.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页面可以看到申报明细信息,并且可以通过切换标签页查看“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如果选择多个税种一起申报,将在该页面显示对应税种的全部申报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8.申报成功后,如需缴纳税款,则点击【去缴款】按钮,进行税款缴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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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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