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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天津税务 2023-05-08




附税合并申报



操作说明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一般纳税人适用)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2

在右边显示对应税种列表。

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切换申报月份,如果需要进行初始化可以点击“重置清册”。


#3

点击对应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主表表样


附表一


改动的位置如图:


附表二

21,22 自动带入锁死;


附表四

3,4,5行,自动带入可修改;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如图所示。


该页面左边是对应的报表明细,可以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填写。右上方是提供的功能按钮。

暂存

保存网页上的内容,不展示校验信息。

保存

保存填写后的数据,展示校验信息。

重置当前报表

删除已填写的当前表数据。

全部重置

删除当前税种所有报表的数据。

提取数据

重新提取初始化和表间数据信息。

申报

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

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

导出代码提供导入用。

关闭

关闭当前网页。


#4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


注 意


在申报成功后,对于符合留底校验的企业,系统还会给出相关提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由操作人员自行选择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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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2.【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供稿:天津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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