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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热点问题归纳

天津税务
2024-08-28


免税政策--热点问题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更加及时精准的落地落实落到位,我们以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适用、实用、使用角度为出发点, 自主编写了涵盖税收政策内容、优惠办理流程、申报表填写、软件操作指引、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内容的“智能+个性+标准”的政策精准推送“大礼包”,并于本期开始陆续推出具体内容,敬请关注。

同时,此项内容是我们创新建立的货物劳务税政策和风险双轮驱动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以下是纳税人关注较多的热点问题,供您学习参考:

01

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我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

税局解答

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


02

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但是由于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税局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


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03

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计划在5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6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

税局解答

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

一是

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

二是

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4-5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即,如果你公司4-5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04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二季度将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将在45万元以下,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规定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我公司应注意什么?

税局解答

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到位,精准剔除纳税人当期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了相关设置,提醒纳税人准确填写取得的不动产销售额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因此,

你公司在申报过程中,请注意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同时,

如你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还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信息。


05

我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征税政策。请问,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

税局解答

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06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的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税局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因此,

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

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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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天津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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