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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三线一单”及环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

3月4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主题为“三线一单”及环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吕欣芸环境影响评价处四级调研员文奕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李强介绍“三线一单”及环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吕欣芸答记者问

文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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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问答

鹮鹮带你来盘点


媒体问答





中国环境报




Q

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请问在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管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吕欣芸:谢谢你的提问。2018年《环评法》修改后,生态环境部依法取消了对环评单位的资质许可,但对环评文件质量监管、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印发了《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厅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2021年,我厅采取现场座谈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20家环评单位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从现场监督抽查情况来看,大多数环评机构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但仍有部分环评机构存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三级质量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环评报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了省内环评技术机构服务水平,对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环评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严格环评文件审查,提升审批质量在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选择上,我们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评文件编制的主体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择优选择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全过程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并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环评文件编制阶段,加强对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在环评文件受理前,开展规范性检查,通过全国环评信用平台查询编制单位及人员信用信息,对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在技术评估环节,我们要求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现场接受监督质询,并实行专家评估。在审批过程中,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环评审批把关,将环评文件的质量审查贯穿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对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据相关规定不予批准。三是强化靶向监管,加大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力度每季度对各市、县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2021年共抽取各市县环评文件252份开展技术复核,涉及190个环评编制单位。我们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涉及的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了通报批评、失信计分等处理,其余复核结果将在进一步核实取证后予以处理。分两批抽取各市、县审查的60本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其中9个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进行了通报,要求编制单位和审查机关要汲取教训,严把环评质量关口。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环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继续开展对环评技术机构的现场监督,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组织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对发现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依规处理,进一步发挥好各项监管机制作用,促进环评市场健康发展。 谢谢!





陕西日报




Q

请问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发挥“三线一单”“绿色标尺”指挥棒作用的?


文奕:谢谢你的提问。“三线一单”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把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将“三线”管控要求,以准入清单的方式落到各个单元,形成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去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要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加强“三线一单”成果的应用。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区)都积极探索如何用“线”和“单”来管住空间布局,解决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发展行为。在工作中,我们注重运用好“三线一单”这个“绿色标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三线一单”是根据区域不同的资源禀赋提出相应的环境准入要求,为全省各地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与重大规划编制进行有效深度衔接,发挥着宏观调控和战略引导的作用,突出了对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提高了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使“绿色标尺”变成了绿色发展的指挥棒。例如,我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就充分衔接了省级“三线一单”工作成果,优化了规划水库和引调水工程选址选线,根据水环境质量底线提出了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根据资源利用上线提出水资源配置等要求,从而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协同管控。二是服务全省高质量绿色发展除了要发挥“三线一单”在“划框子”“定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外,优化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也是“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后半篇文章”。重点是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底线约束,推动优化产业布局、转型升级,构建从大尺度区域到中尺度园区再到具体项目的环评管理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针对不同类型园区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区域管控和园区规划、项目环评有效联动,切实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比如针对柳林工业园(“西凤酒城”)中制酒工业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在“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及限采区、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安全利用等要求。通过优化园区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三是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线一单”不仅是环境的“交底书”,还是环境治理的“诊断书”。工作中,我们积极发挥“三线一单”预评估作用,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这四个维度对规划和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环境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以“三线一单”促进提升规划和项目环评工作效能、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有效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比对分析进一步优化了规划、项目的选址布局,提升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避免了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推动形成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格局。四是协同推动全省减污降碳工作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聚焦我省产业能源结构,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协同减污降碳要求,提高协同减污降碳能力。在推动全省各市(区)“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应用工作中,我们要求将“两高”行业环境准入及“双碳”管控要求纳入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例如,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管控要求,对“关中地区产业布局引导目录”园区中的产业类型,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了比对分析,提出了调整位于大气环境布局和受体敏感区的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布局,切实优化关中地区产业结构,从而强化“两高”重点行业减污降碳的协同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使其成为“一套”摸清家底基础工作底图的数据库,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的空间化和信息化,为数据共享和智慧决策奠定基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地市落地并加强应用,进一步拓展深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实践应用。二是集成“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加快集成各市(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更新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建立全省精细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是优化完善成果管理系统应用功能,协调推进“三线一单”成果管理系统网络布设和上线调试运行工作,优化完善省级“三线一单”成果管理系统应用功能。谢谢!





三秦都市报




Q

刚才的发布中提到,我省积极探索将碳排放纳入环评管理,请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情况。


吕欣芸:谢谢,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最新举措。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同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监管优势,在重点行业排放源层面落实碳减排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衔接,推动将温室气体管理协同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为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部已从区域环评、园区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三个维度开展碳评价试点。我厅承担国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1年6月—2022年6月。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将碳排放与环评制度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争取试点。根据我省碳排放的结构特点,经我们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我省被列入全国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结合陕西实际情况同时将煤电行业列为试点行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编制完成了《陕西省煤化工行业、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明确了4个开展试点的建设项目,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自2021年9月15日起受理试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要求报告书包括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强化技术指导。为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给出解决建议,促进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同时成立了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试点企业有效开展碳评价工作。按照工作需求赴榆林对试点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组织全省环评管理人员召开了“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培训班,做好全省碳评价工作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夯实各级审批部门管理基础。三是强化摸底调查。我省已先后组织相关业务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碳排放的摸底工作,目前,煤电行业已完成碳排放数据的全面摸底工作,煤化工行业在结合碳核查工作开展数据摸底的同时进一步按照试点过程中逐渐细化的碳评价指标进一步开展碳排放数据的摸底,为加快形成我省煤化工、煤电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和方法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对榆林市和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继续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评价试点,定期调度、跟踪工作进度,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谢谢!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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