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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在西安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3月29至31日,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在西安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电磁辐射部、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辐射监测室的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和授课,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四个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试点市供电公司、国网陕西超高压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辐射安全监管培训班学员共计100余人参会。
动员会上,辐射处就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介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作为试点单位代表分别发言,厅辐射处处长汪源同志从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深刻理解、吃透试点工作方案;统筹各方、全力做好试点工作三个方面作了动员讲话,并强调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陕西省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开展2023年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摸底数、做调研、编方案,为我省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下一步我厅将围绕试点方案,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同时,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推进电磁辐射防治立法工作贡献陕西力量。
供稿:辐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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