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省教育厅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教育服务支撑保障功能,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教育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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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教育服务供给中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强弱项、补短板、提质量”为目标,积极优化教育营商环境,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能力,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
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逐项制定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明确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结合实施情况确定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2.稳步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编制全省教育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对备案事项实施清理取消、调整规范、免于备案等分类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备案变审批,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教育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3.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动态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政策规定和做法,推动“非禁即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4.强化竞争监管教育赋能。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相关课程,支持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高等院校建立研究培训基地,在人才培养、政策宣传解读、案件研讨论证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高等院校作为第三方探索开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5.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和“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取消兜底条款,制定监管措施,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6.持续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重点推行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等为主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实行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
(二)推进放管结合
7.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围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督促相关处室和单位对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监管措施,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8.规范使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实行监管事项全程电子化管理和抽查检查信息共享应用,确保监管事项清单、计划制定、任务制定、监管对象录入、监管人员录入、监管对象名单抽取、监管人员抽取匹配、检查计划任务下达、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及公示、后续处置、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存档上报等各环节高效便捷、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9.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动态管理,提升随机抽查精准性、有效性,推动涉企日常监管更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持续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招生和办学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综合监管。
10.加快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按照全国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托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
(三)提升服务效能
11.提升教育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扩容提质工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行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健全完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机制。实施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加快建设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加大教育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
12.强化人才服务支撑。严格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对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类提供服务,由用人单位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办理转(入)学手续。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对持有A卡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转(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服务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安排学校就读。对持有B、C、D卡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其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内,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校就读。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享有与持卡人工作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持卡人的子女申请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按参照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持卡人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普通高中入学。实施更为有效的引才、育才、留才政策,推动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13.加快培养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持续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稀土稀有资源绿色利用等重点发展产业和公共卫生、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以“双高”计划为引领,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提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深入推进“一县一校一中心”建设,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发展。加大企业急需人才育引力度,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力争人才数量和质量有新突破。
14.优化外商投资人才服务。主动配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推动校企合作,对重点领域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实施“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高质量开展国际人才和专家工作。鼓励创新主体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加大海外毕业生、青年博士引进力度。
15.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大力度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政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好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用好政策性岗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各类招录(聘)、招考信息。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多维度向毕业生推送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四)优化政务服务
16.提供便捷高效的教育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教育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简化办事流程,拓展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推进教育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7.进一步强化数字政府建设。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广使用“甘快办”APP,提升12345热线“一号响应”能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高效推进政务数据汇集共享,编制省教育厅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
(五)创造优良教育生态
18.进一步推动为基层减负。扎实推进文件精简提质,严控会议质量规模,进一步规范调研督导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减轻教师学校负担。推动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二十条措施,严把“进校园”事项审批关口,用好教育督导评价“指挥棒”,强化跟踪问效和督导问责。
19.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有碍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0.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持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处室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对本领域全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完善措施,确保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月小结、季调度、年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推动落实,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评估。各处室单位要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要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合理诉求,认真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要坚持以企业群众感受为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报道,利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甘肃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招生入学、各类考试、评先选优、招考招聘等信息,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大力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动态以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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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 莉 薛 静(实习)
责编:尹晓军
审核:焦鹏宁
来源:厅政策法规和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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