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海发放学前教育补贴!这些人能申领
禅城区区外就读幼儿学前教育补贴
补助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具有禅城区户籍,现在区外、国内(不含港、台、澳)幼儿园就读大、中或小班,且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园幼儿;
目前在取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含特殊学校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
每名幼儿最多可享受3次禅城区学前教育补助。
若因转园等原因,禅城区户籍幼儿已在禅城区幼儿园成功申报2020年学前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次区外幼儿园就读幼儿学前教育补贴。
补贴标准
在市外幼儿园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每生每年600元。
在禅城区外、佛山市内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在学籍所在幼儿园领取300元/年/生,禅城区申领300元/年/生,共600元/年/生。
登记和发放程序
填写登记表
填写《区外就读禅城区户籍幼儿领取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下简称《补贴登记表》)。在禅城区教育局部门频道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通知公告”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或直接到各镇(街道)登记点(详见下表)领取。
填写好的《补贴登记表》需由幼儿现就读的幼儿园园长签名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向户籍所在街道登记点递交资料
在2020年9月15日至27日(工作日)期间,向户籍所在街道登记点递交以下资料:
《区外就读禅城区户籍幼儿领取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
户口簿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幼儿监护人签名确认并附在《补贴登记表》后);
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开户名须是户主,在复印件空白处书写申请幼儿姓名及就读幼儿园);
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今年补贴。
10月10日至10月16日,禅城区教育局将在禅城区教育局部门频道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和各镇(街道)登记点公示今年补贴对象名单和金额。如补贴对象名单有错漏,请补贴对象监护人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向公示单位反馈。
禅城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至申领时提交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上。如有疑问,可向各镇(街道)登记点咨询。
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
补助对象
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有佛山市户籍;
在2020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
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补贴标准
就读南海区幼儿园的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发放300元/人。
在南海区内幼儿园或在佛山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南海户籍幼儿,发放680元/人·年;
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南海户籍幼儿,发放380元/人·年。
申领程序
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在南海区就读幼儿园幼儿申领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程序如下:
1.登记(9月8日至22日)
(1)幼儿家长在幼儿园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
②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粘贴在《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后),如是首次申领学前教育补助,幼儿监护人还需向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原件核查;
③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指定银行存折的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
(2)幼儿园负责人现场核对户口本的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与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把户口本的原件交回家长。户口本的复印件由幼儿园收取,在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后保存。
(3)幼儿园负责人把符合申报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幼儿名单录入“学前教育补助信息系统”,打印回执给家长。
2.幼儿园在园务公开栏公示《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9月23日至25日)。
3.公示结束后,幼儿园签名确认《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和《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人数和金额统计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在9月28日前送所在镇(街道)教育局。
4.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把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经费发到幼儿家长的银行存折。
南海区户籍幼儿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申领的程序如下:
1.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登记(9月8日至22日)
幼儿家长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
②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粘贴在《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后),如是首次申领学前教育补助,幼儿监护人还需向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原件核查;
③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指定银行存折的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
2.村(居)委会负责人现场核对户口本的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与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把户口本的原件交回家长。户口本的复印件由村(居)委会收取,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后保存。
3.村(居)委会负责人把符合申报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的幼儿名单录入“学前教育补助信息系统”,并打印回执给家长。
4.村(居)委会在村(居)公开栏上公示《佛山市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名册》(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9月23日至25日)。
5.公示后,村(居)委会签名确认《佛山市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名册》、《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统计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在9月28日前送镇(街道)教育局。
6.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把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经费发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
在桂城、九江、西樵、丹灶、狮山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幼儿,需要提交南海农商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在大沥、里水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需要提农业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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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
审校:林建娜、李敏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