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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起报名!佛山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来了

佛山教育 2022-05-21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1〕104号)精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简称“NTCE”)定于10月30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将于2021年9月2-5日进行。




一、日程安排


考生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9月3-5日14:30-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6。



三、报名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佛山市户籍,或持有佛山市有效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佛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市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七步:考试报名。

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应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报名(请考生谨慎选择,若选择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延误报考由考生本人负责),港澳台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资格审核。

所有完成信息输入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方式,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审核

考生在完成网上信息输入后,报名系统会在9月2-5日利用相关数据资源进行信息交互和比对,直接完成网上资格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直接进入网上缴费环节。


考生可适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看网上审核情况,若报名平台在报名12小时候后仍显示“待审核”,说明网上审核不通过,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我市三水区、高明区“待审核”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辖区内考生无现场审核环节);若平台显示“待缴费”,说明网上审核已通过,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直接完成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

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审核”的考生,需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到所属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9月3-5日14:30-17:30。


现场审核地点:

1.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1楼)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2.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百乐街13号区教育局二楼招生考试股。


强调:

1.网上审核已通过的考生,现场审核不再受理;

2.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审核不通过;

3.各区考点仅负责本辖区内考生,因此考生参加现场审核地点必须与相关证件签发地保持一致;

4.持居住证、学籍证明报考的考生请及早报名,以免因审核延后耽搁报考;

5.考生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现场审核,按照所在区招生办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审核现场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现场审核结束后迅速离开,不聚集。


报名流程示意图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市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市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3.学历及技术职务职称等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


(2)在我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3,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第九步: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至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招生部门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


(二)凭佛山市有效居住证报考者,报名时在“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三)在读本科插班生,报名时入校年份填写插班年份,学制选择“两年”,当前年级选择“四年级及以上”。境外学历人员在“学校代码”栏目填写“00000”。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须提供本人的在读学籍学号信息,学籍学号信息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已毕业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信息。


(五)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


(七)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八)所有审核不通过需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九)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十)成绩查询与复核。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区招生办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区招生办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十一)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考试费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


附件
1.佛山市及五区招生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2.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3.学籍证明样例
4.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5.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6.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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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招考

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

审校:姚汉强、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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