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的学术创新: 原点、范式与价值准则
媒介融合正确而有效的逻辑起点,必须从当下的渠道融合转型到市场融合、需求融合上来。
一、回到原点:历史的逻辑从哪里开始,理论的逻辑也应该从哪里开始
人类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认知上的自恋:诸如人是万物之灵、人是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之类。其实,人一降生时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从自认为是世界中心到认识他人的强势存在和世界的本来面貌,是一个人心智成长和成熟的过程;而一部人类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把自己从“万物之灵”的中心位置逐渐归为自然界有机构成中普通一员的认识进化的历史。作为一名理论工作者,特别是我们这些立志要成为一流理论工作者的人必须对于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保持高度的警惕。
所以,面对当下的学术环境,对我们自身的学术逻辑和理论成果抱持一种深刻的反思态度就显得特别重要。大家或许已经留意到几个月以前的一条新闻,就是Alpha Go和Alpha Zero之间的一场机器智能之间的对弈。它的最大看点是:Alpha Zero以其对人类围棋和经验一无所知的起点,居然仅凭着对于围棋规则的读解和计算,竟以100:0的成绩完胜那个打败了所有人类棋手的Alpha Go。这听上去就是对于人类智能的莫大讽刺,其深刻之处在于Alpha Go是建立在人类棋手对弈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一种逻辑延伸;而Alpha Zero则只是基于围棋原理与规则理解之上由人工智能自身发展起来的一套逻辑。这两者之间100:0表明了什么?表明了人的认知是有重大缺陷的,是有极大的偏误的。而我们常常对这种缺陷和偏误并不自知——这真的是需要反思的东西。
Alpha Go与人类博弈
其实,类似的缺陷和偏误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在人类思维中,习惯于因果关系的认知,即使对于一个极为复杂的事物也倾向于做出一种简单化的结论式判断,而不管这种结论是否是真相所在。比如股市涨跌,总有一些股评家每天都在那里对涨跌找原因、下定论。其实或许这种涨跌真的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它只是一种市场的正常波动。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对于自身的学术了解和学术认识有一种敝帚自珍和爱屋及乌式的偏爱,学术界的“两个凡是”严重存在:所言必出“经典”,研究必循“经典”逻辑。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传播学的所谓“理论体系”原本就是非常浅薄和松散的。企图使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本身就是可笑和无知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现在经常反思自己学术生涯的开始,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时候看到马克思在100多年以前讲过的一个论断:“历史的逻辑从哪里开始,理论的逻辑就应该从哪里开始。”这句话非常重要,它告诉我们,历史(实践)逻辑是理论逻辑的最为重要的对标物,社会科学的一切学术都应以实践的检验作为最高标准,而不是理论“卡拉OK”自说自话的产物——即使它看上去形式严整、逻辑自洽。有的时候我们过多地受制于自己某些成果的积累,却常常可能忘记了我们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有时候我们甚至可能被很多成果所欺骗和蒙蔽,却未必能够看得到真正需要把握的东西的实质。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经典之作《共产党宣言》里面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用一句话来概括《共产党宣言》的核心诉求是什么?有些人会说那还用问吗,那就是消灭资产者。我说,错了,《共产党宣言》真正要表达的是消灭无产者,即不是让所有人都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而是让所有人都变成有产者,一起走向共同富裕。这就是《共产党宣言》的核心诉求。
二、对于包括传播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研究而言,技术的本质是,它在扩大了我们认识和行动自由度的同时,又给我们加予了一套全新的规则与限制
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而言,新的技术方法的价值本质是,它能够对于复杂性的现象和问题进行有效的简化处理,极大扩展了我们的学术认识和科学把握的自由度。这就是方法论、理论范式及技术的进步给我们带来最大的意义和改变。
我们都知道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发现之一是量子力学,而量子力学给我们确立了一个最基本的世界观、方法论叫做复杂性与精确性不兼容原理。它告诉我们,对于复杂事物的把握只能在一个模糊的水平上进行把握;任何精确化都是对于复杂联系的割断,是把它做了简单化处理。这可能就是一个最重要的方法论的一个发现、一个原理。而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时候为了得到一些精确的结论本身,我们可能就把社会事务和现象简单化了。这种简单化当然是不对的。但是方法论的进步,科学技术的突破和进步,其实就是教给我们将复杂事务简化的一种新的路径和范式,它的确给我们对复杂事物的把握带来极大的新的可能与机遇。比如现在整个科学技术、研究手段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无论从信息科学的角度来说,还是复杂的系统研究而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对我们整个研究逻辑、研究范式是一种革命性的改变,也包括认知神经传播学的滥觞,对我们研究传播和信息加工的大脑机制本身已经有了若干可靠的把握它的手段和方法。因此它能够把过去我们视为复杂现象的研究,现在大幅度简约化,这必然造成我们整个学科版图进一步扩张、改写,层次进一步加深,这就是方法本身、技术本身进步给我们带来的学术版图的扩张和学术逻辑的改写。
如果我们还是执着于用传统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学术研究,我们可能对于这种版图的进入和逻辑的应用本身,就会缺少把握力。所以学习掌握新的科学技术方法,对于整个学科建设而言意义重大。
比如我们都做传播效果研究,过去传播意义上传播效果就是短期效果、中长期效果。所谓效果,简单来说就是人对于外界进入信息的信息加工的一种机制。短期效果是指你用自己一生的知识、经验、阅历对于外来信息的一种理解、加工和归类,这是个体因素对于传播效果产生作用的一个层次。中长期效果指的是社会的中观、宏观因素,如群体压力、社会规范、文化传承、政治规制、伦理道德等因素对于这些信息的进一步加工所产生的那种影响和改变等。但是在整体效果研究中,缺少最为基础的一环,即对于人作为一个生物进化体本身,进化了几十亿年的生物进化体对于外来信息基于生理和心理的反应机制和反应模型的研究,如果没有这一层次的研究,我们对于传播效果和信息加工的研究及结论就如同“沙上建塔”,这样一种学术逻辑肯定是不完善、不彻底的。我在2011年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瞬间效果:传播效果研究的新课题——基于认知神经科学的范式创新》,指的是通过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一个外来信息进入人的大脑最初的0.5秒过程当中的反应模式、反应机制等方面的东西。过去我们缺乏这方面有效的手段,但是我们现在有了一系列的脑电仪、核磁、红外镜像、面部表情识别等一系列的研究手段,我们部分可以把过去我们认为是黑箱的东西,转换成灰箱甚至白箱。所以它对于我们研究传播效果底层的应用提供了一个特别广阔的空间,实际上对于传播学相关理论改写的意义是深刻重大的,因为它是基础的部分,是人作为生物几十亿年的进化后如何进行信息加工的学术。这本身是传播学理论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基础面。如果我们的传播学在基础层面上有如此重大缺失的话,那我们的很多结论、很多机制和规则的研究结论,其实可能就会存在很大的缺陷甚至错误。所以这就是方法和技术进步的价值,它使我们的疆界、视野和我们把握问题的层次,都可能有了一个巨大的扩张。如果我们不能够很好地掌握这些现代科技前沿给我们提供的一系列工具、手段方法的话,那我们的研究可能只能限于原有的那些边界内容,无法实现有效的革新与进步。
神经科学研究的进展对传播学相关理论改写的意义重大
技术革命对于传播实践的改变那更是深刻而巨大的。随着建立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上的算法在新闻传播环节中的应用,通过其对用户兴趣的关注,使得用户的自我意识在不断觉醒;自我发布新闻表达话语,提高了用户的参与意识;用户也可以通过聊新闻的方式来获取资讯,增强了用户与新闻产品之间的黏性。如数字商业新闻网站Quartz在2016年2月上线了以人机对话的方式推送新闻的客户端。这款客户端的界面是个单纯的对话窗口,打开后Quartz会用聊天式的口吻向读者推荐新闻,读者也可以点击窗口下面的选项进行追问,了解更多细节,用户与Quartz的互动则是由机器算法完成。在这种算法的权力范式之下,用户被平等地赋予了网络主体的身份,并对其赋能和赋权。这种新的权力范式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团体和社会的运行系统当中,与之相关的一系列价值观和信仰也随之出现。在这一过程中,权力的流动方式发生了变化,用户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拥有自己YouTube频道的年轻人不再被动接受他人意见,而是成为内容的生产者。这些作为反馈回路(feedback loops),是基于参与、分享甚至是共有的模式,让同侪的集体行动有了可观成效,并赋予参与者一种权力感。他们通过参与、合作,重新制定了标准和规范,让人感到即使摆脱主宰20世纪的旧权力这一“中介”,自己也能获得成功。这种参与的权力是他们父母那一代人不能想象的。在传统媒介时代,受众不需要创造什么东西,只需要接受与遵守。
概言之,当网络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诞生于当代社会之中,同时当代社会也经历着相关技术的改造与形塑。算法意味着人类可以更加协调、有效、自如地管理自己的社会生活,但是算法等这些技术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规定了人对世界的感知及其自由度,即它框定了我们的视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对自我的认识与呈现,并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空间之中。显然,在新的技术背景下,媒介不再仅仅充当人的工具和手段。与现代技术完美结合的媒介不仅摆脱了人,反过来以“座驾”的方式规制人,塑造人,控制着人和人的生活方式。就像人们驾驶着一辆算法制造的信息快车——它既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也将我们牢牢限定在这个信息快车特有的行驶规则和框架中。这些恰恰都是我们的学术研究现在和未来必须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三、媒介融合正确而有效的逻辑起点:必须从当下的渠道融合转型到市场融合、需求融合上来
用上述观点来看当下传播领域的现象,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比如,花这么多精力和代价所做的媒介融合为什么迄今为止还看不到预期的实效?一个根本问题就在于我们许多“媒介融合”都是站在生产者(传播者)的角度在“卡拉OK”,我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渠道”的如何上,殊不知,这种融合的起点逻辑就错了,因为真正的媒介融合必须从市场融合、需求融合这一环节的洞察起步,由需求和消费来重构生产和分发。
换言之,互联网真正导致的是:1.万物皆为渠道,拥有渠道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和关键了。仅仅在有限的传统渠道上“整合”与叠加意义甚小;2.传统意义上的“传受”之间的主客关系,已经变为“人人都是传播者”的主主关系。任何媒介融合的范式设计如果还是视用户为“待哺的羔羊”,不在平等关系的基础上尊重他们的主动性,不能容纳他们的内容及形式的创造,这种类型的“媒介融合”都注定不是互联网逻辑下的进步;3.用户需求层面、消费层面和市场层面的改变及现实才是决定媒介融合的方式与构造的基本出发点。
进一步讲,今天大媒体的媒介融合应该成为所谓的平台型媒介。作为平台型媒介你的主要任务不是作为表达和内容生产的主体,而是作为新一代传播生产力的表达和内容生产平台。互联网时代的新一代传播生产力是指什么呢?毫无疑问,就是个人被激活后所释放出来的UGC、PGC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OGC的内容生产能力。今天,标志一个平台型媒体是否符合时代潮流与发展规律关键就在于,你能否将这些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释放出来的UGC、PGC和OGC的内容成功和有效地纳入你的生产和消费体系当中去。平台是什么?平台是提供一系列连接、整合、激活和基础条件构建的服务的——为所有的内容生产与分销的个人与机构,无论小机构也好,大机构也好,个人也好,在你的平台上就像北京的总部基地,或者说创业园区,你要给他们提供一系列的创新与成功的保障性的条件,包括设立运行规则、构建生态平衡、提供基础服务等。这就是今天媒介型平台建构的基本目标。
四、互联网发展“下半场”实践操作的关键:预留“边缘创新”的空间与衡量创新的价值标准
面对互联网时代尤其是互联网发展的“下半场”,未来应该怎么去做?在我看起来两个东西最为重要:一是要为“边缘创新”预留出相应的空间和时间;二是要确立衡量创新发展的价值准绳——我们面对的现实不是缺少选择,而是选择泛滥。如何在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的技术新发展和传播新形态面前有主心骨和定盘星至关重要。
创新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动力
所谓“边缘创新”是指,无论一个国家、社会还是一个企业,都要为自己的主流发展之外留有相当的自组织空间,允许在这些领域做一些非主流的事情、包容一些非主流的想法和做法。
其实,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能不能有未来,能不能有一种强劲的发展,就看他边缘创新活跃不活跃。按照腾讯团队过去的既有逻辑,QQ才是它的主流和发展的主线,如果它当年不允许主流之外的张小龙团队“边缘创新”,如果一味地按照QQ的逻辑走,今天的腾讯会是什么样子?正是因为允许边缘创新,所以张小龙这样一个很边缘的团队异军突起,然后又反哺了整个腾讯公司,形成今天常胜的状态。说到底,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从运行“边缘创新”开始的: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所要争取的不就是允许其“边缘创新”的权利吗?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给了中国社会“边缘创新”的课件和实践,中国社会就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历史经验,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确保未来发展健康可持续的另一个关键就是确立判断发展的价值准则。其实就是三条:
一是看看这种创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形态以及传播制度,对于人的社会连接的丰富性有没有扩张,对于人和人之间信息的流动性有没有提升。
二是看这种传播技术、传播形态或传播政策是否能够扩大人的社会行动的自由度。所谓媒介就是人体的延伸,如果我们借助于某些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形态看得更远、听得更远,能够促使我们的实践半径更加宽阔和深远,即扩大了人的自由度,那么,这些传播技术的发展和传播形态的创新就是具有着巨大发展价值的。
三是看一种传播技术或传播形态能否化繁为简,能够有效提升人在当下社会里的某种控制感。符合这一要求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形态即那种能够提升人的主体性的技术形态,就是社会进步和价值准则所倡导的方向。
综上所述,判断未来传播的技术形态和产品形态的价值标准主要就是用以上三个“以人为本”的标准来衡量,符合的就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不符合的,哪怕今天的表象再炫,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流星划过。
作者喻国明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原刊发于2018年4月出版的《新传播》第16期。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了解更多信息,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登陆《新传播》杂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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