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邯郸召开新闻发布会

邯郸发布 2022-04-11



2022年1月25日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公安局就“邯郸市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禁燃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发布会通报了从2021年11月起,邯郸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禁燃工作,加强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爆炸事故、空气严重污染等情况,取得显著成效。

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也是很多人小时候的共同回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燃放烟花爆竹也面临新的情况。

首先,烟花爆竹中含有硫磺、硝酸钾、金属粉末等成份,燃放后产生的大量硫化物、氮氧化合物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根据有关部门环境监测表明,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以2021年春节为例,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除夕夜间至正月初一,一些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对PM2.5贡献约占20%—40%,全国近20%的城市出现部分站点PM2.5瞬时浓度“爆表”的情况,爆发性增长情况十分明显。

其次,从全国来看,目前河南省、山西省均出台了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山东省相关地市出台了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我省也采取了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烟花爆竹的措施。因此禁燃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

邯郸市公安局提醒全市群众:2022年邯郸市将继续执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春节期间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体健康,请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根据我市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措施配套出台了在全市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主要由烟火药、黑火药等制成,生产、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受利益驱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和原料、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或驾驶不具备安全标准的车辆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活动。隐藏的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作坊”无形中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是一颗颗潜藏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

为此,邯郸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提早谋划,认真研究,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各级公安机关发布了局领导讲话,制作发布了网络禁燃报道,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全市各中小学通过《寒假一封信》、制作手抄报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教育提醒,公交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中加入禁燃告知。

二是深入排查。通过走访调查、搜爆仪、搜爆犬、无人机等手段,对空置院落、养殖场、关闲置工库房和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花圈店、鲜花礼品店、沿街兜售等易滋生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部位进行了滚动排查,及时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活动。

三是广泛搜集线索。通过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深挖追缴等措施,全方位搜集烟花爆竹违法线索,追根溯源,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确保打掉整个非法链条。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坚持快侦快办,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违法犯罪人员责任,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

五是确保涉案物品绝对安全。对收缴的烟花爆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要求的库房安全存放,并采取环保的方式销毁,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74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7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5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行政拘留59人,罚款10人,捣毁非法销售、储存窝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4300余件。

邯郸市公安局倡议和承诺

碧水蓝天你我共同守护,平安家园全民共同打造。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维护我们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禁燃工作中来,让我们共同为平安春节、绿色奥运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不非法从事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

其次,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告知亲朋好友,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共同遵守规定。

最后,市公安局向全市群众承诺: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对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群众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10或2073412、207374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邯郸警方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控、严治、严打”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居住更安全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努力开创邯郸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答记者问

问题一: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以行政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分别按照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二:现在有个别小朋友在玩擦炮,摔炮,这些是允许的吗?

答:擦炮和摔炮是通过摩擦或撞击直接引燃、引爆主体的产品,属于玩具型的烟花爆竹。但是,这些烟花爆竹所含火药或引信十分敏感,保管或携带过程中极易引发爆炸,尽管其单体含药量相对较少,但危险性较一般的烟花爆竹产品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些烟花爆竹不能在国内销售,当然也禁止燃放。孩子年龄小、不知道这些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家长朋友不要给孩子购买此类烟花爆竹。

问题三:如果群众家中还有剩余的烟花爆竹应该怎么办?

答:公安机关加强烟花爆竹监管,以消除安全隐患为根本目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针。如果群众确实以燃放为目的采购过烟花爆竹,因没有燃放完或其他原因没有燃放,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当地派出所主动上交并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不作处罚。对于数量较大的,为防止发生意外,确保安全,公安机关可以安排警务人员或具备资质的车辆和人员上门收缴。



祝贺!邯郸市首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名单揭晓

河北重磅规划!构建“一核、两极、四带、多集群”发展格局…

@邯郸人,这封事关疫情防控的信请查收

来源:邯郸公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