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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上门暖心”的公开听证

清远检察 清远检察
2024-10-11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诉求。近日,清新区检察院首次采取“上门”的形式,就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到申诉人王某某家中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林某某受清远市某医院指派,驾驶由该医院已投保的车辆搭乘王某某到医院接受治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某肋骨多处不全骨折,并被送往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期间林某某先后向王某某垫付相关医疗费共计14692元。事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林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某和清远市某医院曾与王某某协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但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7月,王某某向清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求林某某、清远市某医院及某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支持其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

检察机关主要做法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件后,当即前往申诉人王某某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就赔偿问题多次与争议各方进行沟通,努力化解实质性争议。考虑到申诉人王某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经其本人同意,承办检察官决定邀请政协委员、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作为听证员举行上门听证,在申诉人王某某家中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会,就地开展释法说理,解开申诉人心结、法结。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基本案情和检察机关监督情况,出示协助收集证据,同时结合案件特点,围绕赔偿问题充分进行释法说理。随后,与会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经过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诉人王某某反映情况属实,案情清晰,同意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会后,申诉人王某某对检察机关上门听证这一暖心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和衷心的感谢。



此次上门听证以“看得见”“可触及”的形式解开了申诉人的心结、法结,赢得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下一步,清远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原则,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法课堂





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支持起诉的对象有哪些?


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群体。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以及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清新区检察院

编辑:苑家铭

主编:汤婉滢

责编:陈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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