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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人物 | 愿做一束光,照亮社会的暗角

吴慧星 王辉 山东高法 2023-05-14




愿做一束光

照亮社会的暗角



一生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扮演着多个角色。

在法院工作的30年,她经历了“法官妈妈”“温情大姐”“铁面法官”,以及,愧对母亲的女儿……

她始终相信,热情是最美的太阳,法治阳光能照亮人生征程上的每一个角落。

法官妈妈


路遥的小说《人生》中有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郭萍的法官生涯是从少年审判开始的,每当看到未成年被告人无助的目光和悔恨的泪水,她就会想起路遥的这句话。如何让失足少年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是郭萍办案中首先考虑的问题。

2011年,家庭贫困的小祝上高三,因同学过生日,他借来200元买礼物。眼看毕业了,钱还没有还上。这一天,他拿着水果刀拦下一辆出租车,持刀向司机索要200元。交谈中司机得知他抢钱的目的,经过开导,小祝主动放弃索要。之后小祝被以抢劫罪起诉到法院。

高考在即,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和小祝悔罪表现,合议庭对其宣告缓刑。之后郭萍又多次教育鼓励他重拾生活信心,小祝得以顺利参加高考。

开学的日子,郭萍带着生活用品来到学校。小祝握着我的手泣不成声:“法官妈妈”,没有您,我这辈子就算完了……毕业后,小祝选择了自主创业,曾经的迷途少年走上成功之路。

在长期办案实践中,郭萍摸索出少年审判工作的四把“金钥匙”:庭前调查“面对面”、庭中教育“心连心”、庭后帮教“手把手”、庭外预防“网联网”,照亮了迷途少年前行的方向。

多年来,她办理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350多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292名,无一人重新犯罪。


温情大姐


作为一名法官,要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大量的刑事案件,郭萍思考最多的是处罚和保护的辩证关系。“让法律带着温度,彰显社会关怀”,是她法官生涯不懈的追求。

2013年,郭萍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小静不满6岁,父亲去世母亲失踪,她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生活十分贫困。郭萍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小静办理了救助基金,解决了生活、上学难题。当年,小静就要初中毕业,奶奶和郭萍商量孩子以后的前程,想着联系一所职高,让她学习一门技能。

2014年,郭萍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王小龙故意杀人案。小龙父亲与未成年被害人小强母亲是再婚家庭,小龙与小强因看电视发生争执,随手拿起菜刀砍伤小强,致其死亡。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小强母亲找到郭萍哭诉,要求判处小龙死刑,否则就死在法院。多次和小龙谈心后得知,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后对他缺乏关心,性格内向的小龙认为小强夺走了父爱。但说起继母,他却深感愧疚,说继母对他的关心超过了父亲。郭萍试探着问他,愿意把内心话说给继母听吗?如果不想口头表达,可以写下来。庭审陈述时,小龙当庭宣读了写给继母的信,最后泣不成声地跪在继母面前。继母一把将小龙揽在怀里,抱头痛哭,当庭表示谅解。

小龙的继母说,要不是这位法官大姐,我们这个家就散了。


铁面法官


2016年,郭萍开始全面主持刑一庭工作。牡丹区法院刑事案件约占全市法院的四分之一,重大疑难案件和涉黑恶案件都在刑一庭审理。司法体制改革后,庭里办案法官由7名减为3名,每个人都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他们先后审理了济宁市委原副秘书长程大志滥用职权、受贿案,聊城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徐秀芳受贿案,山东省“留置第一案”———菏泽职业学院原副院长周俊举受贿案等多起职务犯罪案件。

2019年4月,菏泽市涉黑第一案起诉到牡丹区法院,24名被告人,106册卷宗,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恰逢郭萍母亲再次住院,母亲卧床多年,一直由家人照顾,她考虑再三,终究没有向领导说出“请假”两个字。郭萍只能晚上到医院值班,每当夜深人静时,看到病床上80多岁的母亲,倍感生命的孤独无助和对母亲的愧疚。2020年1月7日是这起涉黑案件宣判时间。那天凌晨,大雪纷飞,母亲病逝。可她必须按时出庭,在家人的埋怨声中,冒着大雪,郭萍联系殡仪馆,连夜将母亲的后事安顿好。

一夜未眠,清晨,郭萍揉揉布满血丝的双眼,洗把脸准时来到审判庭,换上法袍,走向庄严的审判庭。

母亲一辈子没坐过飞机,她生前有个心愿,就是让郭萍带她坐飞机去北京看看天安门。今年,菏泽牡丹机场通航,可母亲的心愿永远停留在了昨天。郭萍妹妹曾用软件合成了一张母亲在天安门前的照片,这张图片成了郭萍心里永远解不开的心结。


法官是公正公平的法之利剑,更是那道照亮心灵的温暖阳光。30年来,郭萍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了司法事业,工作繁忙总会忽略家庭,年深日久落下的职业病也折磨着她。但作为一名法官,她无怨无悔,只为那份不变的初心使命!


人物档案

郭萍,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10多项;被中央综治委、司法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命名为“优秀辅导员”;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一等功;2017年当选为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21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郭萍   “那天的雪下得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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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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