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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人物 | 家事无小事,孩子牵人心

山东高法 2023-05-14

 特别策划 


近日,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印发决定,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云南路法庭庭长张玉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01以爱为名、以法为盾,守护家庭

2016年4月21日,以张玉的名字命名的“张玉法官工作室”正式成立,这是山东省首个网上法官工作室,由5名年轻女性法官组成,重点从事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案件的调处工作。工作室借助青岛市市南区社区微信联盟,在辖区55个社区的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门版块,以女性法官温柔细致的视角和新颖独特的审理方式,线上线下化解各类纠纷2620件,被授予“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并作为网络惠民典型受到山东省委宣传部的宣传推介,相关工作成效获《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杂志、新华网、党报头条、央广网、《齐鲁先锋》栏目等百余家媒体关注报道。2021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02以心为念、以善为本, 护佑未来

2019年,市南法院充分发挥云南路法庭优势,在云南路法庭特设“少年家事案件审判团队”,由张玉带领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涉少家事案件审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涉少刑事案件办理方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南法院云南路法庭也先后被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家事无小事,孩子牵人心。家事案件看似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最受伤的往往是孩子,因此我们责任重大。”张玉说,“虽然家事案件数量较多,办案压力较大,但我们仍要竭尽全力帮助每一个家庭处理好纠纷,努力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

03以和为贵,以影为媒,播撒温暖

在审判工作之余,张玉带领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校园、制作法治教育动漫、印制普法宣传册、举办法治展览等方式,帮助学校有重点地搞好青少年的日常法治教育工作。为了调动广大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张玉法官工作室不断探索新的普法路径,选取有代表性的涉少案件到学校实地开庭,邀请师生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受到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新闻》报道。张玉法官工作室受邀参加青岛电视台《真情调解》栏目,化解多起纠纷,走进社区、学校、企业、青岛广电《父母学堂》《和你在一起》栏目等开展普法宣讲150余期,并与市南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创办《法佑幸福》普法栏目,录制节目29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明天,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用心织密保护网 ,用法守护青少年,真正让法治精神走进青少年的心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张玉说。



法官简介


张玉,现任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云南路法庭庭长,在从事少年家事诉讼审理18年里,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新颖独特的审理方式,挽救了100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先后荣获青岛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青岛市法院系统“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法官、青岛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山东省法院系统“四心工作法”先进个人、“青岛市文明市民”、“青岛市十佳政法人物”、青岛市“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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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市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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