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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想创业的人注意了!南平一大波利好政策来袭


正在找工作的你,

是不是为了找不到好工作而烦恼?

正打算创业的你,

是不是苦于没有资金扶持而原地踏步?

别担心!

看这里,

一大波南平利好政策来袭!

看仔细了!


人才政策


(一)人才储备政策


1.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起到七大绿色产业企业就业的,统一纳入人才储备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工科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人员的就业补助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企业紧缺急需型非工科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其他非工科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补助。


2.办理渠道:各级人才服务窗口


(二)人才住房政策


1.主要项目:

(1)租赁人才公寓或申请享受租房补贴(二选一)。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租赁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免收租金,每人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00元(包含物业、网络费用),水电费自行缴纳,实行一年一租,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500-1000元/人月(本科毕业生最高不超过5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7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月),享受最高年限3年。对已经享受过购房补助和人才公寓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享受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不足3年的,可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租房补贴。

(2)享受购房补助。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急需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到我市基层和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

(3)享受人才奖励房。

①2017年1月1日起,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并被确认为省A、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的,奖励不超过120㎡、100㎡、90㎡的人才奖励房;②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③2017年1月1日起,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④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享受过人才奖励房政策的人员,不重复享受5万元购房补助。


2.办理渠道:各级人才服务窗口


(三)人才实习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对到我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七大绿色产业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的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人,并根据时长给予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时间)的生活补助;同时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实习工作的,生活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提高500元。


2.办理渠道:各级人才服务窗口


扶持自主创业政策措施


(一)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评审


1.政策内容:初创五年内小微企业,经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择优推荐参加“互联网+”“中国创翼”“创青春”“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2.办理渠道:各级人社部门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分两个档次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办理渠道: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创业项目补助


1.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凡2017年1月1日起入驻我市政府部门建设管理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经评审获得省、市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的,由当地财政按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为期3年。


2.办理渠道:各级人才服务窗口。


(四)“回乡创业项目土地补贴”


1.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项目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3年以上、面积连片10亩以上且持续生产经营的,自承包土地之日起,由受益地财政按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3年内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3年后继续流转并持续生产经营的,由受益地财政再按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办理渠道:各县(市、区)农业部门。


党群工作者


(一)“政策内容”


基层党群工作者通过选拔分配到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任职,与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应在岗工作5年,其中:前2年为聘用期(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单列管理;后3年,系在前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南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由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统筹安排入编县(市、区)直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继续在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岗位工作。


基层党群工作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或企业党群工作助理;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是女性的,可安排兼任妇联主席或副主席。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群工作者,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或企业党组织班子。


(二)“办理渠道”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的选拔公告进行报名。

来源:南平团市委(ID:NPyouth),部分整理自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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