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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行为违法!

湖北眼下正是全民齐心“战疫”之时,但也有些“任性之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有的人隐瞒患者接触史致使多人被传染被隔离;有的疑似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对政府指定的隔离点心存抵触;有的人对小区(村)采取的隔离封闭管理措施不理解……实际上,这些行为已经违法!一起来了解《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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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要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秦前红教授接受采访时说:其它的法律所针对的调整事项是(指)平常状态,而《传染病防治法》要处理传播公共卫生事项,需要采取隔离状态、宣布(某地)为疫区等紧急措施。是一部非常特殊的法律,也是一部非常严厉的法律。

《传染病防治法》会根据传染病疫情的严重程度,对老百姓的权利会有所限制,针对目前新冠肺炎的疫情,就是按照乙类传染病按甲类进行防控,是防控的最高等级。

秦前红教授介绍:《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款就是规定对病人、病源的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间根据医学检查效果确定,同时会根据传染病疫情的严重程度对老百姓的权利进行一定限制,比如限制交通出行,暂时限制返程,暂时限制公共场所出入等。

针对一些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疗或者隔离管理、恶意或放任疾病传播的行为,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秦前红教授介绍:病患或疑似患者如果采取逃逸的方式,甚至有故意传播的行为, 直接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 违背了《治安处罚法》 ,是最严重的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相关个人不要去触碰法律,因为触碰了法律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与我们生活有啥关系?来看看最近发生的案例:

不传谣!——谣言比病毒还毒!

近期,公安部门发出了重庆、天津等地多人因造谣、传谣被拘被罚的通报。此外,传播虚假信息并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被定罪处罚。谣言的传播速度不亚于病毒,我们要像隔绝病毒一样隔绝谣言,让谣言无处遁形!

敲黑板!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不哄抬物价!——趁火打劫,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北京一药店以每盒850元的价格销售N95口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处以300万元罚款。大家都在众志成城共度时艰,您为了自己的小九九挣着昧心钱,良心就真不会痛吗?这样的人,重罚没商量!

敲黑板!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别出门了!在家总比在派出所强!

近日,浙江象山出现个别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去火车站接人、去河边洗衣服、想咋出门咋出门,对他人人身健康安全带来潜在威胁,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最终被实施强制隔离措施。疫情防控最紧要的时候,敌不动我不动,就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敲黑板!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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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湖北新闻

编辑 | 樊淑贞

编审 | 余礼伟

投稿邮箱:jsw_toug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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