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和天职国际,内控审计不用花钱,还买一赠一,猴子派来的内控?
看到风控在线的 【风控君说】“审计”、“鉴证”傻傻分不清楚?
提到沪市上市公司密尔克卫(代码:603713),在3月22日披露公告时,同时披露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打开两份公告一看,虽然标题不同,里面内容基本完全一样。
为何这家上市公司,竟能获得如此优惠,内控审计报告还能买一赠一?
好奇之余,打开这家公司年报,发现不仅如此,两份内控审计报告还没花公司一分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支付40万元,但内控审计支付的报酬是0元。(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是分开披露的)
当然,保荐机构拿了200万,公司在聘任会计师情况里一栏,顺便做了披露,保荐大哥看到把自己归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一栏,会不会有意见啊? 毕竟大保荐和事务所不是一个物种。
收200万元的保荐人与收0元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放在一起,还是有点辣眼。
或许是没有拿到内控审计费,所以这两份内控审计/j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都没有落款及签章,不由得令人怀疑,难道这份报告是公司自己炮制出来的?
还是审计师没收到钱而不爽,干脆懒得弄,让企业自己去抄一份报告?
针对于主板的上市公司而言,上市之后是要求每年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针对中小板、创业板的条件则较为宽松。中小板两年一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即可,创业板没有强制要求。
因此,对于一家沪市主板的上市公司而言,应当出具的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非鉴证报告。当然,对于上市当年,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中第二条的规定,不出具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也是可以的。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报告”),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上市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原则上应当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二)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不出报告就算了,但既然要出内控审计报告,那你就认真认真出个报告。
现在密尔克卫和天职国际,出的内控自评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皆号称上市公司内控是有效的,但却直接自己打脸:
1、同样一份报告,换了两个标题,发了两份公告,到底应是哪个,能给个准话吗?
2、内控审计报告文不对题,标题是内控审计报告,里面是内控鉴证报告,而且也未按照《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出具报告,而是按照《其余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出具的报告。
3、内控审计到底有没有单独付费?如果没有收费,注册会计师学雷锋无私奉献是否合规?如果收费了,那年报的信息披露就有差错,需要更正。
4、不管是鉴证报告也好、审计报告也好,没有会计师事务所落款、没有注册会计师姓名、没有任何签章,这真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出的报告?如果是,难道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姓名?
5、另外,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日期是2月28日,而董事会3月20日召开审议财务报告,3月22日批准报出,审计报告日期早于财务报告批准日,是否属于差错?
此外,年报中的审计报告也一样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落款。
如果是信息披露差错,上市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的内控是否存在缺陷?
话说年报已披露出来两个星期了,不知下一步,上市公司是发个补丁更正公告,还是再等交易所来发函问询呢?
关于内控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之间有何区别,感兴趣的可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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