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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正式开始,普通人需要了解个税汇算的主要事项
核对个税APP里收入明细数据及预缴税款的准确性,尤其是有没有单位冒用自己名义申报过工资薪金、劳务费的; 个人到税局代开劳务费开票(比如:担任独董或其他兼职取得的收入),并预缴个税的,该劳务报酬收入在个税APP里,有可能没有体现,需要申报时自己添加;另外,境外所得在个税APP也没有。 某些兼职单位,为了少预扣个税,可能会将你的劳务报酬作为工资薪金进行申报。建议在2020年度及以后,告知兼职单位按照劳务报酬申报,因为按工资薪金,虽然当时是少扣了个税,但算总账,个税还是会多缴,因为同样的报酬,工资薪金是全额计入纳税收入额,而劳务报酬是按八折计入收入额; 看一下各项个税附加扣除,有没有足额申报?家庭里不同人员,如果附加扣除是可以选择分摊的,则给到收入高的人员; 看看其他各类扣除(譬如捐赠)是否已申报扣除?2020年疫情期间,如果有公益性捐赠,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捐赠,都可以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关注一下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更划算,这个可以测算一下即可;如对年终奖计税需要筹划的,参看 年终奖个税筹划,三种方法哪种个税最划算? 如果有退税,当然要关注一下个税汇算;如果你是属于要补税的情形,也要进行个税汇算,否则有法律风险。 个税汇算清缴到6月30日截止,所以除非你有大额退税,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不用太着急,等5月份或晚点再办也不迟,现在先了解起来。 如果汇算下来要补税,暂时不用急着补,等到6月30日之前补就可以,当然,补税金额少的话,就无所谓。 别人给的报酬,通过现金或个人卡转账支付的,当时没有申报也没有扣缴个税,在个税系统里并没有体现,在申报时要不要主动加进去补税?如果给的这笔钱是劳动报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或稿酬),那么按照税法规定,是属于综合所得,应该也是要申报(当然,实务中由于这类报酬,由于不是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的,个税系统里没有体现,有些纳税意识不强的个人,会选择不申报;对税务机关来说,也难以监控到这些零星收入);如果是赠与,或经营所得,则不参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要参加个税汇算清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人员取得的返聘报酬及其他报酬,不属于免征个税范畴,也
举例来说:2019年干活,2019年12月工资或2019年终奖,实际是在2019年发放的,那就算到2019年度;如果2019年的奖金拖到2020年度发放的,那这笔收入就不算2019年的,以钱拿到手的时间点来判断。同样,相应的扣除也是按照实际发生口径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