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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发 | 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

中办法规局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3-03-10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2年第1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期)










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

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擘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时同步部署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就依规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阐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理论上可以概括为“十个坚持”,即: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十个坚持”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把握其核心要义、精髓实质,关键在于学深悟透“十个坚持”。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立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拓展和深化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为全党深刻认识依规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更好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从党的一大通过党纲、党的二大通过第一部党章起,我们党一直把党内法规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重要保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有过深刻论述,不断通过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揭示党内法规的中国特色、时代内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继承了社会主义发展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形成的制度建设理论,并根据新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在理论上不断作出新概括,强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执政治国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路径方法,等等,这些都是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理论成果,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需要,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全党上下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明显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较好转化为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治理效能。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有力指导,无论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上,还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重要党内法规时,习近平总书记都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科学总结了蕴含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的内在规律,深刻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引领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高水平迈进。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在制度轨道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必须严字当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从严体现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把法治思维创造性地运用到管党治党领域,准确回答了新时代“怎样管好党、治好党”这一重大课题,破解了诸多理论上的难题、廓清了思想上的误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发挥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的有力支撑。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之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其背后的成功密码就在于“中国之制”,在于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阐述了党内法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提升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我们更好发挥制度优势、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科学指导。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明确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依规治党的战略地位、目标方向、重要原则,为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我们党应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的战略部署和治国理政的先手棋。管好党、治好党,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做到依规管党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百年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揭示了依规治党的重要地位,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要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把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顶层设计、谋篇布局,擘画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宏伟蓝图。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2016年12月,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12月,召开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对坚持依规治党、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书记处研究讨论重要中央党内法规草案,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所作的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对下一年度的党内法规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党内法规制定和实施中的重要问题。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力度之大、效果之好,在党的百年制度建设史上前所未有,引领着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阔步前行。

  (二)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对讲政治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力保障“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两个维护”的制度内涵和要求,揭示了依规治党必须坚守的政治立场,强调“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居于统领地位,其关键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既包括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制度及程序和规矩,也包括维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注重把完善“两个维护”体制机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具体党内法规中,为全党做到“两个维护”夯实了制度基础。制定出台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从多个维度对“两个维护”予以确认和强调,对如何做到“两个维护”予以具体和细化。不仅制定党内法规如此,党内法规实施中也是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之义,以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三)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党章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党章的变迁同党的发展历史紧密相连,真实地记录了百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章,党的十八大后发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释了党章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揭示了依规治党必须坚守的根本遵循,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最高、效力最高,是所有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依据和源头。制定党内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通过更加明确细化的制度举措,贯彻落实党章精神和党章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根本,确保党内法规准确体现党的最高意志。

  (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深刻论述,揭示了依规治党必须把准的重大政治原则,强调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共同意志,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要做到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就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照规则办事、按照集体意志办事。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我们党始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把民主集中制要求贯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党内法规,都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内容上充分体现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要求,程序上既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又注重实行正确的集中,提升了党内法规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五)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的百年历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从党的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出发,科学确定自己的目标任务。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始终从大局出发,坚持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到哪里、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的步伐就跟进到哪里。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制度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揭示了依规治党的职责定位,指出我们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这就决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然要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和要求,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完善和发展制度、遵守和执行制度。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从实际出发,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从新时代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制定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组织制度基础更为坚实。通过制定修订宣传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领导各方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提出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紧扣制定和实施这两个关键环节,明确了依规治党的基础条件、实现路径、关键保障,赋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的时代内涵。

  (一)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治党必先立规,立规必重质量,立规需成体系。回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党内法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点到面、由面到体,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供了明确规范,为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划出了行为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思考如何解决“有规可依”问题,揭示了依规治党必须具备的基础前提,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制度规范体系凸显出来,把“立柱架梁”和“添砖加瓦”都搞好,已经有“梁柱”的,要“添砖加瓦”,尚未立起“梁柱”的,要“立柱架梁”。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确保每项党内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党内法规体系进入加速形成阶段。先后发布2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健全党内法规审议程序,重要中央党内法规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必要时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注重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在推动形成党内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共审查地方和部门向党中央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2万余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1400余件。2012–2014年、2018–2019年,在全党范围内先后开展两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在中央层面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865件。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11部,部委党内法规163部,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由此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立规的目的全在于实施,在“有规可依”这一基础性问题解决后,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需要把更多精力投向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以解决好“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执规对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揭示了依规治党必须抓好的重点任务,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把制度执行体系凸显出来,增强制度执行力。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党内法规实施,建立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打通制度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着力破解“中梗阻”,切实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党内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产生强大制度震慑。健全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评估、专项评估,以评估促执行、提成效。各地区各部门把实施党内法规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注重按照法规制度作决策、办事情,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以全面加强,党风政风社风焕然一新。

  (三)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落地,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坚持依据党内法规谋事、管人、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了领导干部对于党内法规实施的重要作用,揭示了“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指出要使制度真正生根生效,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首先带头。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领导干部不要当法盲,也不要当党规盲,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形成强大的示范带动效应。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取得“改变中国”效果,关键在于以上率下,无论是国内考察调研还是国外出访活动,习近平总书记都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树立起典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实施党内法规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强调的重大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阐释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为全党更好坚持依规治党明确了大坐标、构建了大逻辑。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所在,制度治党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以党纲的形式提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全党,并制定了党章,开始进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思想教育和制度保障的内在联系,揭示了推进依规治党必须遵循的规律性要求,强调从严治党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保障,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体制是重要因素,但人是最根本的因素,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思想引领制度建设,制度推动思想落实。我们党历来注重用党的指导思想指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党内法规贯彻党的指导思想,做到思想建党每前进一步,制度治党就跟进一步,制度治党每推进一步,思想建党就深化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过程,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总的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系列相关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都全面体现到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修订的全部党内法规之中。2016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把党章党规学习作为重点内容,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定理想、坚守信念的同时强化了制度观念、法规意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功效,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更为坚实。

  (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规与国法都是党执政治国的重要依据,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都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盘谋划、统筹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党规与国法的密切联系,揭示了推进依规治党必须处理好的基本关系,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新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经验、概括出来的新理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宪法修改和党章修改相协调,推动党的领导入宪入法入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实现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贯通。

  五、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指引下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导伟大时代。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战略部署,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好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党内法规全链条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党内法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既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大前提下深入学,又要结合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部署有的放矢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融汇了历史与现实、贯通了理论与实践、联结了治党与治国、实现了继承与创新,深刻回答了我们党靠什么治党、怎样有效治党的重大问题,是立党治党管党的重要指引。

  二是坚持围绕大局、紧扣大局,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作用。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从大局出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高度谋划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法规工作在良好“自转”的同时始终围绕大局“公转”。必须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紧紧扭住制定质量这个关键,守正创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进入“加速供给期”,体系不断健全、内容日趋充实,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有的党内法规制定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时代性不强。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坚持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相统一,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高水平规划计划引领高质量立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定全流程管理,完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报批等制度。坚持少而精,推动部门和地方进一步提升配套法规质量。持续加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和权威性。

  四是着眼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多措并举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执行取得明显成绩,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等现象,选择性执行等难题仍待破解。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首先要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强化“谁执规、谁宣传”责任,推动制定与宣传、执行与宣传同部署同推进。要狠抓执规责任制落实,完善分级分域执规责任体系,强化执规的主体责任、牵头责任、配合责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设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好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有力倒逼机制。健全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机制,做好评估结果转化运用。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党内法规工作高水平推进。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各类党组织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具体职权职责,纵向上科学划分层级等级,横向上合理配置权责职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理论研究,着力破解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短板。加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继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发挥“马工程”、国家社科基金等平台作用,引领带动更多优秀专家学者参与党内法规研究。拓宽党内法规后备人才来源渠道和培养途径,开展务实多样的党内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党内法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与党的奋斗历程相伴相随、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同向同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继往开来、开拓创新,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构筑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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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习近平:《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0页。

② 参见习近平:《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0年1月8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 年版,第543页。

③ 参见习近平:《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16年12月23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69页。

④ 参见《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载《人民日报》2021年12月21日,第1版。

⑤ 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2页。

⑥ 参见习近平:《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20年1月13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 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547页。

⑦ 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 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勇于担当作为 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载《人民日报》2018年12月27日,第1版。

⑧ 参见《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载《人民日报》2021年12月21日,第1版。

⑨ 参见《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体系 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载《人民日报》2020年4月28日,第1版。

⑩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6页。

⑪ 参见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018年5月18日),载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58页。

⑫ 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 带头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 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载《人民日报》2019年12月28日,第1版。

⑬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3页。

⑭ 参见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6页。


*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2年第1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期)。


编辑:贺伊杰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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