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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王敬波 :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三个基础性工程
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 王敬波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17期
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三个基础性工程
王敬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大力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效和进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三,推动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发展 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越来越成为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数字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新阶段,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2022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基本路径和目标要求,强调“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数字政府是实现法治政府的有效机制,以数字化为方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数字政府的运行不能脱离法治的轨道,政府在运用数字技术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同样需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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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狄磊 芦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