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之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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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宗学一论题
念佛
Part
一
五逆谤法,唯除摄取
犯五逆谤法之极重罪人,弥陀本愿救与不救。
《大经》第十八愿言:不论何人,只要念佛,必生极乐;唯除五逆谤法。(取意)
《观经》下品下生言:五逆恶人,临终念佛,往生极乐;灭除五逆重报。(取意)
同是五逆,《大经》唯除,《观经》摄取,如是相违,古之大德,会通两经,有十六家;而以净土宗昙鸾、善导两祖之解释,最为有名,以其最为圆满,契理契机故。
-1.昙鸾大师单复说-
《往生论注》卷上末《八番问答》第二、三问答(《往生论注》第65页)言:
问曰:“《无量寿经》言:‘愿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观无量寿经》言:‘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经云何会?”
答曰:“一经以具二种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诽谤正法。以此二种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经但言作十恶五逆等罪,不言诽谤正法;以不谤正法故,是故得生。”
问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许得生;复有一人,但诽谤正法,而无五逆诸罪,愿往生者,得生与否?”
答曰:“但令诽谤正法,虽更无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经言: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劫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
昙鸾大师认为《大经》本愿所抑止者,具造“五逆”与“谤法”二罪(复罪);而《观经》所摄取者,仅为“五逆”一罪(单罪),而无谤法,以无谤法故,尚有佛缘,能入救度之道,回心念佛,即得往生。若具犯“五逆”与“谤法”复罪者,不得往生,何以故?有二,一者谤法之罪远比五逆深重,二者谤法即是诽谤佛法,现前既已诽谤佛法,不信佛说,则无愿生之心,故谤法之人不得往生。
以上所言“谤法不生”,有二因:一者罪重,二者无愿生之理。然主要在于“无愿生之理”,若回心愿生,亦得往生。
-2.善导大师未造已造说-
《观经疏•散善义》“逆谤除取问答”(《善导大师全集》第305、306页)言:
问曰:如四十八愿中,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观经》下品下生中,简谤法,摄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义仰就抑止门中解。
如四十八愿中,除谤法、五逆者,然此之二业,其障极重,众生若造,直入阿鼻,历劫周慞,无由可出。但如来恐其造斯二过,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摄也。
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谤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舍令流转,还发大悲,摄取往生。然谤法之罪未为,又止言:“若起谤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业而解也;若造,还摄得生。
虽得生彼,华合迳于多劫。此等罪人,在华内时,有三种障:一者不得见佛及诸圣众,二者不得听闻正法,三者不得历事供养。除此以外,更无诸苦。《经》云:“犹如比丘入三禅之乐”也。应知。
虽在华中多劫不开,可不胜阿鼻地狱之中,长时永劫受诸苦痛也。
此义就抑止门解竟。
此文之义有四
善导大师
一、摄取门:
第十八愿所言之“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等二十八字,属于“摄取门”。
二、抑止门: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八字,属于“抑止门”。
三、未造抑止,防造重罪故:
之所以抑止五逆谤法,乃因此二罪,一切罪中至极重罪,众生若造,直堕阿鼻地狱,受无量苦,多劫之间,不能出离,是故弥陀为防众生造此二罪,方便抑止,巧言不得往生,此约“未造抑止”。
四、已造摄取,大悲普救故:
然弥陀本意,为救十方众生,不论有罪无罪;说“唯除”者,一为警诫之,二为使其回心。是故若造此重罪,亦不忍见其流转,而令其回心念佛以救度之;犹如下下品之机,已造五逆,不忍见其流转,令其回心念佛而摄取,此约“已造摄取”。第十八愿之唯除谤法,因其尚未犯故,深诫而抑止,若造亦必使其回心而救度之。
可知:唯除者,乃为抑止;抑止者,乃为摄取。非真除,非永除。
或摄取或抑止,两门皆显弥陀度生之悲愿。
-3.已回心未回心说-
前所言昙鸾大师认为“五逆得生,谤法不生”。此乃就未回心而言,若回心则虽谤法,亦得往生。故《往生论注》卷下《观行体相章》“口业功德释”之文(《往生论注》第97页)言:
众生以憍慢故,诽谤正法,毁訾贤圣,捐庳尊长(尊者君父师也,长者有德之人,乃兄党也)。如是人应受拔舌苦、瘖哑苦、言教不行苦、无名闻苦。如是等种种诸苦众生,闻阿弥陀如来至德名号,说法音声,如上种种口业系缚,皆得解脱。入如来家,毕竟得平等口业。
此说则昙鸾、善导,思想一致。善导大师于《观经疏•玄义分》“四不受化”(《善导大师全集》第31页)之文言:
谤法与无信,八难及非人,此等不受也。斯乃朽林顽石,不可有生润之期。此等众生,必无受化之义。
此是解释谤法之人,未回心之间,非受化之机,不得往生;若能回心,则任何大罪,皆得往生。如《法事赞》“逆谤往生”(《善导大师全集》第383页)言:
以佛愿力,五逆之与十恶,罪灭得生,谤法阐提,回心皆往。
《般舟赞》(《善导大师全集》第589、547页)言:
谤法阐提行十恶,
回心念佛罪皆除。
利剑即是弥陀号,
一声称念罪皆除。
-4.谤法回心得生之经证-
《观佛经》言:
诸凡夫及四部弟子,谤方等经,作五逆罪。
如是等人,若能至心,一日一夜,系念在前,
观佛如来,一相好者,诸恶罪障,皆悉尽灭。
《六波罗蜜经》言:
或复有情,造诸恶业,四重八重、五无间罪、谤方等经、一阐提等,种种重罪,使得消灭,速疾解脱,顿悟涅槃,而为彼说,诸陀罗尼藏。
《印光大师文钞》言:
若先曾谤法,后知改悔,则得往生。譬如病愈,即是好人。归降,即是顺民也。若谓谤法之人,后纵改悔,亦不得生,便完全失却修持准绳。
-5.极恶念佛,变瓦成金-
所谓“五逆、谤法、阐提,回心皆往”,此三种机,乃难化三机,难治三病。如《涅槃经》言:
世有三人,其病难治:一,谤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阐提。如是三病,世中极重,悉非声闻、缘觉、菩萨之所能治。
此难化三机,难治三病,若归命弥陀,念佛愿生,则弥陀大悲,不忍见舍,以其本愿力,摄得往生。
法照大师亦于《五会法事赞》言:
不简破戒罪根深,
但使回心多念佛,
能令瓦砾变成金。
源信上人亦言:
极重恶人,无他方便;
唯称弥陀,得生极乐。
诗偈五首:
若人造多罪,应堕地狱中;
才闻弥陀名,猛火为清凉。
莫疑宿业重,十念功德轻;
万年有暗室,日照当时明。
阿弥陀佛愿无边,
普摄凡愚顿且圆;
恶逆回心才十念,
火车化作紫金莲。
愚人无愧造多恶,
临死能称彼佛名;
三圣忽然随念至,
慰言罪灭我来迎。
四十八愿度众生,
逆恶归心也来迎;
非是混滥无简择,
怜彼是佛尚未成。
来源:《第十八愿讲话》
朗诵:佛诚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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