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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延期 无碍消费税新公告如期执行!
作者:金联创—王延婷
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从3月1日延长至5月1日的通知,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延期两个月。该通知发出,同时引发市场对成品油消费税新公告是否也同步延期的疑问。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与消费税新公告是两方面的内容,目前来看,3月1日消费税新公告如期执行。
据了解,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2018年4月1日起,纳税人将可填写3月份《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5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将启动,这也是环环相扣。后期相关部门将严格控制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进销数量,以及进销品类,打击无票销售、票货不符等行为。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流程的执行,使得进销项比对更为严谨。
市场消息反馈,消费税1号公告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对生产企业影响有限,后期仍有一定操作空间。另外,生产企业已提前着手应对,尚未对企业正常销售造成影响。但部分成品油经销商以及加油站等商家因开票系统升级仍未完成,发票开具出现延后现象,但对整体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后期来看,国家在税费管控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发票开具、税费审核比对系统也进一步完善,后期油品经营企业在税费方面钻空子,谋取利润的难度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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