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借款3万竟要还800万,女老板短短一年倾家荡产!提醒:接到这种电话马上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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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做生意上的资金周转,
借款仅仅3万,
短短一年竟变成了800万;
本来只是帮朋友借贷担保,
万万没想到借款2万,
最后还款竟变成了140万,
甚至连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赔上了……
这一个个如同噩梦般的遭遇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近期杭州警方出重拳,严厉打击了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俗称套路贷),一举揭开了这个隐藏在借贷纠纷表象背后的犯罪团伙黑幕。
在这些警方侦破的“套路贷”
系列案件中,犯罪团伙如何
一步步展开套路,
让3万变成800万之巨?
受害人又为何会深陷
“贷款门”却一无所知?
4月26日,杭州市公安局向公众披露近期破获的一系列“套路贷”案件,一起来看看“套路贷”如何带你一步步进坑。
要还的钱翻了十倍
杭州小伙血泪控诉“是我害死了妈妈”
今年2月1日,24岁杭州小伙陈海到派出所求助时,一开口就震惊了办案民警。
“救救我,我害死了妈妈,让家里填了30多万的债务窟窿,如今已是走投无路!”
陈海是杭州萧山大江东人,父亲早年离世,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可能是因为单亲家庭的缘故,表面内向胆小的他,一直渴望获得更多的关注。
于是,上大学期间,他对自己的穿着特别上心,也热衷于请朋友们吃饭唱KTV,家里给他的每月一两千元的生活费,不够他这样大手大脚的花。
生活费没了,陈海开始接触“高利贷”,在校期间共计贷款十多万元,这些钱全部被他用于高档消费,对此,陈海一直瞒着家人。
大学毕业,债台高筑的陈海为了还钱,想到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就联系了“高利贷”时认识的中介人冯某某(31岁,萧山人)。
2017年7月初,由冯某某介绍,冀某某出面,俞某某出资,借款给陈海人民币3万元。借款时陈海被要求“一式两份”写2张3万元借条,并以上门费,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先扣除2万元,冯某某收取介绍费4000元,实际给予陈海的只有6000元人民币。
冯某某等人还威胁陈海,不许他去其他地方借款。
在借钱给陈海之时,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个“小目标”,就是先在陈海身上套路贷10万元左右,再一步步垒高债款,最终目标是陈海家的房屋拆迁款。
他们早就查清楚了,陈海母亲的房子即将拆迁。
陈海竟然完全没想过,自己此时已经被“套路”了,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债务雪球一样叠加,半年时间就先后“套路贷”了十几万元。
之后,“债主们”开始花样追债。
陈海的母亲身体本就不好,遭遇了儿子被追债,家中户口本被抢走的惊吓后,在郁愤中离世。
最后陈家亲朋好友凑钱,帮陈海支付了35万余元的债务。
陈海又痛又悔,这才想到报警。
借了3万要还800万
每天要还1万利息
曾经的“小富婆”生不如死
“觉得自己死也死不掉,活下去又看不到希望。”
今年41岁的临安人何华,拥有一间营业房、一家服装店,还有即将拆迁分配到手的500多方的安置房,在朋友眼里是个“小富婆”。
可如今的她身无分文,还欠着上百万元的债,为了逃债,已经7个月不敢回家了。
外面有人传说她去澳门豪赌输光了家产,也有人传说她是吸毒败光了家产……
她说自己就连港澳通行证都没有办过,平时连牌都不打的,更别说吸毒了,她只是为了还贷款利息,把所有的身家都搭了进去。
就连她的家人一开始也不相信她的说法。
哪里有贷款贷到倾家荡产的?
直到临安公安因为“套路贷”的案子上门去调查取证,她的家人才相信她说的竟然是真的。
看看3万是怎么一步步变成800万的去年8月,何华有一笔钱借给了朋友没还回来,而自己另外有一笔借款却到期要还了,需要周转,经过中介介绍,认识了某“寄卖行”老板朱某、吴某,虽然对方说借款3万元,10天的利息要8000元,但她觉得自己这8000元反正拿得出的,能不欠别人人情就周转成功就好了,于是爽快答应。
第一步:对方让她签了个合同,合同金额8万,约定每天违约金20%,但何华实际到手只有3万元。
8万里扣掉的5万分别是,10%的中介费、10%的保证金、几万的家访费(就是中介上门查看是否真的有还款能力的交通费,但警方说,这些中介上门会看菜下饭,如果对方房子大,看起来有钱,家访费就会很高)、还有利息8000元也要先扣掉。
第二步:何华违约。
何华说,自己由于晚了几天没有归还8万元欠款,按照每天20%的“违约金”约定,她需要还好几万的违约金,加上本金,她欠的钱一下子增加到了十几万。
第三步:重叠借款。
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违约金”,她在中介的介绍下,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这样她欠朱某的钱越来越多,但借来的钱只够还“违约金”和利息,随着借款额度越来越多,产生的利息也越来越多,利息和“违约金”叠加,雪球不断滚动,她到了最后,每天要还1万元。
她实在还不出了,朱某拿着合同找上门,言语威胁、滋事,甚至找到了她的父母家……她只好变卖了自己的营业房、转卖安置房号用来还债,共得款300余万元用于偿还部分欠款。
即便如此,还有近500万元的欠款无论如何无法偿还。
最后,她只好离家出走,到外地去躲一躲,这一躲就7个多月,这段时间,她几乎不出门,也不敢给家里打电话。
一开始,她很想自己的儿子,但现在,她可以回家了,又不敢见儿子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怎样去面对自己的儿子,“本来我可以给他很优越的生活,现在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还有我的老公也是……”
报警后,警方统一行动,民警说,如查实确实为“套路贷”,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何华不用承担本来就不合理的债务。
何华终于可以回家了。
帮人担保贷款2万元
莫名背上140万债务
今年30出头的杭州人王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两年前因为帮人借贷担保2万元,两年后这笔债务却如滚雪球般让自己莫名背上了近14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甚至连唯一的住房都被逼抵债了。
2016年10月,家住杭州下城区的王先生接到朋友A请求,希望其帮朋友B做个2万元的借贷担保。
尽管有些疑惑但碍于朋友情面,王先生还是勉强答应了。
三人一起到犯罪嫌疑人施某公司办理借款,但朋友又找借口突然改称要让王先生帮忙共同借贷。
王先生说自己极不情愿的,但却架不住两人软磨硬泡,他们还下跪,许诺给他股份回报等好处。
王先生最终还是心软了。
签署借贷协议时,明明2万元的借款,但合同上却虚高成了4万元,施某解释称其中1万元是保证金,另1万元含上门费、平台管理费、诉讼费等预支费用,实际拿到借款是2万元,并且说明只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累计只需要还款2万元,但若逾期未还,则约定要还4万元。
签完合同后,朋友B的银行卡上立马就收到了2万元贷款,王先生也签了字。
王先生没想到,他的噩梦便从此开启。
两个月之后,朋友B“突然”失联了,借贷公司便向王先生来催讨之前的4万元“欠债”。
王先生还不出,只好又借贷4万,用来填补之前的欠款。虚增合同变为6万。
后因为不断 “拖延还债”,王与对方的债务约定从6万元又变成了9万元,再又变成了20万元。看王实在还不出钱,犯罪嫌疑人余某清又以到法院起诉、找他家人麻烦等方式软硬兼施,逼迫王某又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资公司继续借贷还20万“欠款”,借贷合同这次变成了40万……之后,对方又如法炮制,王某又被逼向第四家投资公司借贷,借贷金额不断刷新,一年之后其“欠债”已达120万元。王先生位于市中心的房子被强行抵债。
期间,王先生还不断遭受对方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殴打体罚等。
“姐,利息很低的贷款考虑一下?”
“哥,有资金需要吗?”
这样的推销电话,
是不是接到过很多?
小心,有可能是陷阱。
低息贷款的推销电话、
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
小型网贷平台……
都暗藏玄机和套路
打来推销低息贷款的陌生电话、马路边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鱼龙混杂的小型网贷平台……这些都可能是“套路贷”。
套路贷和高利贷以及一般民间借贷是有区别的。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套路贷大多为团伙化运作,有些甚至成立了公司,还设有经理、财务、业务专员、法务等多种岗位。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二是“车贷”。
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
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被嫌疑人内部称为“吃快餐”的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三是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的套路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究竟是那些人在进行“套路贷”诈骗?从杭州市公安局打击的情况来看,主要以年轻人为主,一般都有三人以上的组织,采取公司化运作。
从警方破获的案件来看,这些套路贷诈骗人员,有相当一部分都曾有“放炮子”(高利贷)的经历,也有一些是来自各行各业,比如曾经有一个快递团队,老板发现“套路贷”来钱快,于是整个团队转型干起了这个事。这些公司往往手续齐全,人员架构齐整,披上了“正规公司”的外衣。
如何判断、防范“套路贷”?“套路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假借所谓贷款业务,实则设置“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陷阱合同,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处理车辆相要挟,敲诈被害人财物。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普法君提醒,
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
遇到类似情况,
必须提高警惕,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各位车主注意!这种新型碰瓷广东已有人中招!遇到这种情况千万要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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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丽萍
来源丨都市快报、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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