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上海迪士尼赔了大学生50元!
点击关注我们
9月12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王洁莹诉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上海迪士尼乐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
2019年1月30日,原告王洁莹前往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并携带部分即食食品以备游玩时食用,在乐园安检时,被告知根据《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游客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乐园,经交涉未果,原告自行处置食品后入园。
3月15日,原告诉至上海浦东法院,请求判令:
1.确认被告《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部分的“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条款内容无效;
2.被告赔偿原告因上述入园规则被迫丢弃的食品损失46.30元。
上海浦东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该案,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9月12日,经上海浦东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王洁莹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大学生获赔的消息被发布后,
很快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不少网友为这位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点赞!
——【新闻回顾】——
因为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被大学生告了
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携带食物入园”“入园需翻包检查”等规定一直饱受争议。今年年初,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因携带零食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阻拦。
小王查询发现,美国和法国的3处迪士尼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而中国和日本的迪士尼乐园却禁止。小王认为,上海迪士尼相关规定目的是提高园内餐饮业的创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诉讼期间,上海迪士尼对入园规则中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除少数特殊食品仍禁止携带外,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
9月11日,上海迪士尼方面明确表示,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但不允许携带需加热、再加热、加工、冷藏或保温的食品及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不可携带入园的食物包括(但不限于):需加热水食用的方便面、带自热功能的食品,以及西瓜(需要用刀切开的一整个西瓜)、榴莲、臭豆腐等。
同时,进入上海迪士尼,所有个人随身行李都必须接受检查,所有游客都需要通过金属探测器。
为了尽可能降低安全检查对游客体验的影响,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建议游客在安检时可以自己打开包袋,如安检人员有要求,游客可自行将可疑物品取出,并在完成检查后放回。
度假区还将在未来采用如X光机在内的安检设备,辅助人工服务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安检流程。
◇【热点】“这几年我一直在抗争”,211大学毕业生跳楼身亡!
◇【提醒】快看!老师们工资涨了!师范生补助提了!◇女孩独自入住酒店,遭工作人员入室猥亵!出门在外应如何防范?◇【提醒】礼物是网友主动送的,为何会判定这些主播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