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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网红带货“现场翻车”,广电总局发话了!

点这里👉 广州普法 2021-07-04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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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位主播在直播销售不粘锅时当场“翻车”,实力上演“不!粘锅”。此事频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10月30日品牌方回应: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是该主播不会做饭。该主播工作室也表示,他们推荐的产品质量没问题,至于现场粘锅的情况不方便回复。


目前,这款不粘锅的直播视频介绍和产品链接均已失效。



  

对于商家和李佳琦工作室模棱两可的回应,网友们明显不买账。



网络直播带货有多火?


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最火热时髦的新业态。越来越多的网红、明星都加入卖货大军。随着网友“备战”双十一,电商平台也瞄准这个时机,邀请各路明星、网红“决战”直播间。

  

10月20日晚,该主播的淘宝直播间突破了最高时段3112.87万人同时在线的纪录。此前,被网友称为淘宝 “带货女王”的主播直播2小时销售额超过2.67亿……



《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

  

然而,近来直播带货“翻车”事件也频频发生。从该主播的不粘锅事件到明星成交额造假,这让人不禁发问,明星网红口中倾力推荐的“超好用”“必买款”,到底能信几分?


虚假宣传,质量堪忧


事实上,该主播推荐好物“翻车”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就有用户质疑他推荐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一位用户在使用了该主播推荐的痘痘贴后,脸出现红肿发烂的情况,而网店客服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轻慢态度。

   

用户反映质量问题

      

此外,还有买家反映,该主播推荐的阿胶糕吃出了小石子,另一件直播推荐的棉被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


售后问题无人解决

      

此外,直播卖货的售后问题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灾区。某位明星在某直播平台上拥有两千万粉丝。上个月他曾直播售卖某品牌大闸蟹礼劵,然而国庆提货高峰到来后,不少网友却跑到该明星的微博下投诉无法提货,还称该品牌商家已跑路。顿时间,该明星的微博评论区变成网友的集中“投诉点”。


  

不少网友质问该明星:“因为觉得你靠谱,买了推荐的品牌,结果却跑路了。”

   


祸从口出,引发争端


直播带货时,除了产品本身的“坑”外,卖货人还很容易祸从口出,引发更多争端。


      

10月30日,淘宝某位网红主播直播时送出代言人明星的相关礼品,有网友评论称想要其他明星的礼品。随后该主播对品牌方负责人称“(网友)是想让你们换代言人”


此话一出立即引发代言人粉丝的不满,大量网友批评主播言论不当。虽然该主播在微博道歉,但仍有大量网友认为此举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利用明星争议话题吸引流量等不当行为。

    


网红、明星直播带货

为啥这么火?

      

既然网络直播卖货频频发生“翻车”事故,为何其火爆态势依旧不减?


  

互联网营销专家表示,从视听信息流、销售方式等技术角度看,网络直播卖货的销售特征非常明显:活灵活现,体验感强,可以打限时促销牌,仅限直播时段,机会转瞬即逝。

    

一名用户表示,自己观看直播卖货时,眼睛盯着跳动的商品链接,耳边传来一阵阵“买它!买它!”的呼喊,手就不受控制地点了下单。

     

还有人感叹:“我从来不相信电视购物里天花乱坠的忽悠,但为什么对直播卖货就这么痴迷呢?”


  

互联网营销专家表示,直播卖货的火爆,来源于用户的好奇心和冲动消费心理。


活灵活现+体验感强+限时促销+好奇心+冲动消费+明星效应+信任背书,这套组合拳让用户无法拒绝。

    

直播卖货翻车,要担责吗?

      

那么,直播卖货出现产品质量、售后问题,主播需要担责吗?答案是肯定的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直播带货与传统广告代言虽然存在一定区别,但是其本质仍然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广告代言人。因此带货的主播们应规范自己行为,依法代言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直播平台监管仍在不断跟进

    

针对网络直播卖货行业存在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出台规定,治理行业乱象。

     

具体到政策层面,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于2019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共同宣布,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网红带货违法行动进行重拳出击。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 要求“双11”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相信随着相关部门的出手,网络直播卖货行业会逐步规范化,也希望“主播们”在鼓动用户 “买买买”的同时,为自己的每一句推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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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中国商报、中国青年报、社会百态记录、驱动中国、诸葛话电商、闪电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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