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司机被小区损坏大门砸中身亡!6小时后才被发现……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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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深夜
山东省烟台市
某小区住宅内
一名代驾司机
被脱落的玻璃大门
砸倒在地
不幸身亡
据监控视频显示
该代驾小哥
先将脚踏车推出门外
伸手关门时
门突然脱落
砸到他身上
1月17日
向阳街派出所民警介绍
该代驾小哥已抢救无效去世
目前
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小区一名业主表示
事发后6小时
代驾司机的遗体
才被小区内的业主发现
并拨打了110和120
最后
由四名业主
将压在代驾司机
身上的铜质大门抬起
在此期间
业主试图联系物业
但未果
该业主认为
事发6小时内
小区内的物业
竟没有发现这一状况
夜晚没有工作人员巡逻
监控室内也没有工作人员值班
这是物业的失职
这名业主还透露
小区内多栋大楼
都存在螺丝脱落等问题
此前
6号楼的大门
就曾以同样的方式脱落
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许多业主
都曾向物业反映相关问题
但物业经理给的答复是
“大门的作用是美观”
因此一直没有对大门进行修理
值得注意的是
造成司机被压身亡的大门
曾经是该小区
对外宣传的最大卖点之一
事发地所在区域
应急管理局
工作人员称
已关注到此事
正在了解相关情况
派出所的初步结论
是一起“意外”事件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
纷纷表达了同情:
“当时马上抢救应该救得活吧”
“该有多绝望”
律师说法
对此,北京中驰律师事务所周卫法律师认为,本案中物业应承担一定责任。大门作为公共设施,物业平时有义务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其次,事故发生6小时后才被业主发现,物业也存在疏失;最后,若代驾小哥和代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话,代驾小哥的去世有可能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北京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云昆则认为,视频中代驾司机是正常使用大门,大门在正常使用时发生事故,不宜认定为“意外事件”。石云昆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石云坤表示:“如果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向代驾司机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未尽到及时发现并维修单元门的义务,则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代驾司机如果在外碰到意外事故,该如何把自身损失降到最低?石云昆律师则建议,可以在就职前要求代驾公司购买保险,并且在合同中约定雇佣条款,若能证明为雇佣关系,也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代驾司机的权益。
你认为在此事件中
哪方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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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法治网、瞭望东方周刊、大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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