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店偷偷卖迷药,甚至还教如何脱罪?最高检曾明确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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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电商平台隐蔽出售女性迷药”的消息
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消息
记者卧底调查“迷药”产业链发现
在电商平台上
不少药贩子
在隐蔽出售各类“迷药”
有些“迷药”被伪装成
香烟糖果饮料
一家IP显示为吉林长春的药贩子
还把“迷药”伪装成壁画
顺利出售
与此同时
卖家还为买家详细讲解
下药后如何收拾现场脱罪
在某短视频平台中
一则科普迷药危害的视频评论下
也有网友叫嚣求购迷药
记者在评论区
留言表达了购买意愿
仅1天就有数十位
迷药卖家主动联系
记者下单后
两三天就收到了
其中一位迷药卖家
从广东清远寄来的“听话水”
他们手中迷药种类繁多
不仅从场所到话术
手把手“教学”
连脱罪手段也都全套严丝合缝
“给她喝温水嘛
事后上厕所排出体外
她检查不到的”
而这些网上叫卖的“迷药”
多是精神类药物
专家介绍
健康的人服用后
轻则头晕、头疼、嗜睡
重则语言模糊、精神错乱
甚至中毒身亡!
经记者调查后
已对涉案人员进行举报
据悉
目前这些药贩子正被查处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最高检:为实施强奸下迷药应按强奸罪处理
2022年6月,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表示,对滥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犯罪案件要从严惩处,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给人下迷药的,应按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处理。
律师说法:买家、卖家、平台
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此类案件,《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表示,从买家来说,网购所谓的“迷药”投放,意图不轨。即使因为“迷药”无实际功效,没有导致恶劣后果,但如果投放人存在“强奸他人”主观故意,投放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强奸罪未遂。如果投放人以强奸为目的,投放“迷药”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涉嫌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投放“迷药”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卖家来说,如果卖家售卖的药品并无其所说的特殊功效,只是为了牟利夸大宣传,贩卖这些药品收入不足数额较大标准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如果贩卖这些药品收入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已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卖家明知自己贩卖的药品并无其宣传的实际功效,且该药品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认定标准,卖家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该药品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规定,同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卖家涉嫌构成销售劣药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近年来,被曝光的很多带有“迷药”功能的药品,实际上都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品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类药品只能适用于医学治疗等正常合法渠道内。如果卖家私自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卖家明知买家购买“迷药”是用于强奸等犯罪行为的,卖家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从平台来说,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于发现有该违法销售行为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果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明知卖家存在销售“迷药”等违法犯罪行为,还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平台经营者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共犯。
防范迷药需注意这两点
据央视网消息
专业麻醉医师介绍
目前医学领域
不存在一闻就倒
或者一拍就晕的“迷药”
虽然并没有
一闻就晕的“迷药”
但专家提醒
需要防范的是
加在饮料或者食品中
经由嘴、食道
直接进入体内的“迷药”
特别要注意:
①不要吃来源不明的食品
②不要喝来源不明的饮料
尤其是在酒吧、夜店等
人员复杂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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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央视网、法治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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