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山东、厦门等地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欢迎关注、点赞、分享。
Photo by Glen Carrie. Free to use under the Unsplash License.
全文900字,阅读时间3分钟。
山东、厦门等地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2021年5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确定的目标为“到2025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时间安排为“2021年,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2022年,完成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信息披露有关文件格式修订。2023年,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评估。”
综合以上信息,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实施时间弹性比较大。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已于2022年1月4日发布。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分为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企业需要将报告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据此分析,实施上的弹性一方面是给予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适应制度改革的时间,这就像机器从启动到进入正常运转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建设或者确定也是需要时间的。
不过,我们已经注意到,山东、厦门等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经陆续在其网站上公示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1.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24日。
2. ,未说明公示时间。
3.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23日。
4.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2日。
建议企业联系属地的设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了解这项工作的进度安排,以便安排企业端的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