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里有魔鬼,更有公正|一份「未批先建」罚单引发的执法标准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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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第六批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令我想起了胡云腾大法官的金句:「案例就是公⺠和法人⻓途跋涉的脚印」。
这个案子的案情比较简单,是比较常见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行政处罚引起的执行纠纷。
因强制执行,当事人赵某的个人银行账户被冻结40余万元。
赵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诉,法院未予回复,亦未继续执行。
此时,赵某的司法救济途径似乎走到了尽头,案件也陷入了僵局。
赵某选择了向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信访,进而检察院介入本案进行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的死结一点点松动,在案件的细节里,公正一点点浮现、成形……
今天未来之璐就和大家分享这则令人心生希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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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Richard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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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1630字,阅读时间4分钟。
细节里有魔鬼,更有公正|一份「未批先建」罚单引发的执法标准之争
案情简介
赵某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湖北省某市某牛皮癣中医专科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登记床位20张。
2014年3月,某医院根据申请变更为某市某牛皮癣中医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2014年5月6日,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
2018年1月,某医院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并申请网上备案。湖北省某市某区环境保护局(现为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区分局)通过备案资料发现某医院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某医院处以20万元罚款。
某医院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未获支持,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起诉。某区环保局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处罚决定书作出后某医院注销为由,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股东暨投资人赵某。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赵某个人银行账户被冻结40余万元。赵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诉,法院未予回复,亦未继续执行。
赵某对行政处罚决定和执行裁定均不服,向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信访,信访件转至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11月2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
调查结果
检察院经调查核实查明:赵某医院的经营活动对环境基本没有损害。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调查中发现存在某医院和某公司两个主体,以某医院为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2018年修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医院等卫生类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评“报告表”申请审批的范围为“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应当填写环评“登记表”进行备案的范围为“20张床位以下”。
作为本案行政处罚依据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的“20张床位以下”是否包括本数是认定某医院是否违法的关键问题。
针对本案问题,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市生态环境局发送《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明确“20张床位以下的”中的“以下”是否包括本数,规范执法标准;向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完善两级部门信息衔接,对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杜绝“一个企业两个执照”的现象;对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调查不全面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案件结果
经某市生态环境局向上层报请示,2020年9月2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作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条款使用问题的复函》,明确“20张床位以下的”“以下”包括本数。据此,某医院20张床位,不需要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
某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某区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撤销《行政裁定书》,解除对赵某个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建议,开展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清查工作,对5家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后同时持有的两个营业执照,依法注销原有执照。(2018年7月16日,某医院注销。)赵某表示不再信访。
2021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进一步统一规范适用标准,对《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第108项关于医疗机构环评“登记表”类“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增加了“(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的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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