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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朋友圈刷屏“梅姨”了!请转发这一条信息!
近日
一张寻找“梅姨”的图片
在朋友圈广泛流传
被关注的热度简直不亚于
当年的“雪姨”
小编的朋友圈
已经被这条信息
无限的刷屏了
↓↓↓
蝴蝶效应
被体现得不要不要的
在没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
大家出于想早日
把“梅姨”绳之以法的好心
转发到朋友圈
小编可以理解
但是像下面这种
添油加醋
唯恐天下不乱之人
你说可气不可气?
小编就想问你
是你亲身经历了?
还是亲眼看见了?
是左眼看见的?
还是右眼看见的?
你知道随便造谣、传谣
将面临着什么嘛?
小编借此再给大家普普法
在网络上造谣、传谣,
散布虚假信息
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小编尝试
扫描图片右下角的二维码,
发现进入了
“CCSER儿童失踪预警平台”。
官方辟谣来了..
今日,
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
紧急发布平台官方微博
发布消息:
↑微博截图↑
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内容来源丨宜宾公安 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
图文编辑丨李 莎
责任编辑丨蓝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