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别在朋友圈刷屏“梅姨”了!请转发这一条信息!

宜宾发布 2021-03-23

近日

一张寻找“梅姨”的图片

在朋友圈广泛流传


被关注的热度简直不亚于

当年的“雪姨”


小编的朋友圈

已经被这条信息

无限的刷屏了

↓↓↓


蝴蝶效应

被体现得不要不要的

在没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

大家出于想早日

把“梅姨”绳之以法的好心

转发到朋友圈

小编可以理解

但是像下面这种

添油加醋

唯恐天下不乱之人

你说可气不可气

小编就想问你

是你亲身经历了?

还是亲眼看见了?

是左眼看见的?

还是右眼看见的?

你知道随便造谣、传谣

将面临着什么嘛?

小编借此再给大家普普法

在网络上造谣、传谣,

散布虚假信息

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小编尝试

扫描图片右下角的二维码,

发现进入了

“CCSER儿童失踪预警平台”。


官方辟谣来了..

今日,

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

紧急发布平台官方微博

发布消息:


↑微博截图↑


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广东省公安厅未邀请专家对梅姨二次画像,广东警方仍在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ccser不是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END—



内容来源丨宜宾公安 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

图文编辑丨李 莎

责任编辑丨蓝荣杰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